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决定举行《瑞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瑞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是否适当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7人。
1.本市年满18周岁,在瑞丽市生产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瑞丽市辖区外)认为与《瑞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均可参加报名。听证代表拟将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随机确定。
2. 其中: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3至6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传真和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传真为0692-3066109;现场报名地点为:瑞丽市人民路36号市农业农村局二楼科技教育政策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股。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17:30。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瑞丽市人民政府将于2020年2月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瑞丽江网站、掌上瑞丽、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瑞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五、公开征求意见的数据
市政府已于2019年11月18日-12月18日在掌上瑞丽、瑞丽农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了《瑞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杨金喜 0692-3066102
附件:
1. 听证会报名表
2.《瑞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3. 《瑞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附件:附件1.《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瑞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报名表(1)]
[附件: 瑞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定稿)(1)]
[附件:瑞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30661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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