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瑞丽市2024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1857    作者:瑞丽市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4/3/12

市乡村振兴局:

《瑞丽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瑞丽市 2024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瑞乡振请〔2024〕5号)收悉,经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 100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2024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

二、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管理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要健全和完善台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附件:1:2024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瑞丽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692—3066111


文章来源:瑞丽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