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1519    作者: 日期:2025/2/6

近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预案》出台背景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农安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9月,瑞丽市人大对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我市未贯彻落实法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提出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2024年9月至11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在进驻市农业农村局巡查时,也列出该问题清单,并要求2025年3月底完成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工作。

二、《预案》主要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运行的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全文共8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从《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及处置原则来编制。

第二部分是“事件分级”,按照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Ⅰ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Ⅱ级)、 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Ⅲ级)和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Ⅳ级)四个级别。

第三部分是“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成立市农产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包括日常监管、事故报告、救援指挥等。

第四部分是“监测预警”,市指挥部根据监测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较高风险隐患的农产品,及时提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第五部分是“事件报告”,建立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包括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上报。

第六部分是“应急响应”,制定了应急响应的分级为Ⅳ级响应、Ⅲ级响应及Ⅱ级、Ⅰ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为救治患者、调查原因、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控制危害、维护稳定、加强保障、研判形势及发布信息,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等内容。

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制定了事件信息报告、技术保障、应急处置物资保障的制度。

第八部分是“附则”部分,制定了预案管理与更新制度、预案演习演练原则、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本《预案》的特点

《预案》的制定全面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各个环节,从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到后续总结,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应对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能够在事故发生时最大程度地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专业术语诠释

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因食用农产品而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或伤亡的事件。

 

政策原文: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图看懂 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