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民合作社、农民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
为提前谋划、统筹推进、高效实施中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切实提升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现向市内外公开遴选瑞丽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瑞丽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2026年1月—12月。
(三)责任单位: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地点: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
(五)实施内容:水稻的耕(机械化耕耙)、种(工厂化集中育秧、插秧)、防(统防统治)、收(机械收割)等环节全部或者部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六)项目实施主体: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七)补助标准:80—130元/亩。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助资金总量不得超过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八)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服务任务完成后,实施主体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项目乡(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多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审核,无异议后向服务主体或者农户兑付补助资金。
二、遴选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主动录入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及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平台,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遴选材料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省智慧平台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主体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服务能力清单及相关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瑞丽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二)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照发布的遴选公告要求先到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推广培训站报名,再在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填报和提交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乡镇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通过省级智慧监管平台提交至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其余资料可通过线下方式直接报送)。
(三)组织评审。瑞丽市农业农村局通过集体研究或专家评审等形式,公平公正遴选服务主体。
(四)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信息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确定服务主体。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在省级智慧监管平台上传遴选公告、评审会议佐证材料和结果公示材料,将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纳入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名录管理。
五、其他要求
遴选的服务作业主体全部纳入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平台,服务主体必须按平台要求注册申报入驻名录管理,并根据平台使用指南进行相关操作,自觉自愿接受项目乡(镇)、市农业农村局作业监管,服从调度。原则上各服务组织至少有5%的任务面积完成情况要通过北斗终端等信息化监测手段上传作业轨迹。农机驾驶员有相关证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根据作业任务按时按点开展作业服务,上传及提供相关作业照片等,确保作业环节到位。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得纳入补助范围;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得补助资金。要突出服务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申报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申报地址:瑞丽市新光路27号。
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0692-3066155。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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