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瑞丽市人社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量:20105    作者: 日期:2017/3/20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三定”方案,瑞丽市人社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民生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军转安置、企业军转干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等。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是: 一、推进城乡充分就业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加强职业能力建设。二、继续扩大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规模,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办法,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谈判,逐步扩大谈判范围,促进医疗费用降低。总结分析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试点运行机制。以按病种付费为突破口,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控制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改革医疗费用结算审核方式,逐步实现由清单逐笔审核向抽查审核、事中审核、全貌审核转变,降低医保经办成本,提高医疗费用控制质量。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继续加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城镇登记失业率与社会调查失业率“双轨”分析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补充规定,扩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完善生育医疗费支付方式。 三、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程序,科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加大查处违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力度,兑现举报违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奖励制度。强化医疗、生育保险反欺诈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健全基金巡查和内控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转。四、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继续巩固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经办成果,不断扩大覆盖范围。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大力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深化养老金资格审查、异地就医结算等社会保险经办区域合作,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效率。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继续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倾斜政策。分产业、分专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满足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业集中区的人才急需急用。编制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聚集。研究制定适应产业发展的引进人才政策和办法,拓展引进急需紧缺和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范围。完善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引进人才享受政府安家补贴和财政奖励政策。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和服务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好人才激励政策和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确保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此类人才不低20%。完善“专家+项目+基地(站)”的专家服务模式,创新专家服务抓手平台。为重点企业、产业功能构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和公共服务窗口,不断推进新型人才工作建设。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打破体制内外界线,面向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探索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试行初中级职称“以用定评”方式,建立新型评价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特殊人才提供人才评价“绿色通道”。结合农村基层特点,优化农村实用人才评价环境,不断推进人才评价城乡一体化。六、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继续完善公务员制度。继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培训和对口培训,完善公务员培训计划、学时登记、考核等制度,将培训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深入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建立健全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制度,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和公务员登记审批工作,加快公务员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公务员管理信息化水平。七、继续做好参公管理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原则,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研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激励与制约机制。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工作机制和跨地区案件协查机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和跨地区重案要案,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全面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巩固“两网”基础,完善管理体系,扩大覆盖范围,拓展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全动态”监督管理。坚持以执法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九、加大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力度。加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基础建设,依法建立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一步做实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实体机构,强化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的规范运行,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和制度,逐步形成市区、街道、乡镇和企业共同协调处理人事劳动争议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功能,加快劳动争议仲裁信息化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办案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仲裁队伍办案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强化人事劳动保障信访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主体,加强信访综合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十、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瑞丽市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和乡镇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力争中国(瑞丽)孟中印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国际)人力资源市场、瑞丽市公共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得到立项建设。十一、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能,将瑞丽市的39749名贫困人口,特别是已建档立卡确定重点扶贫的12952名贫困对象纳入技能扶贫重点。根据个人意愿、创业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养殖、种植等技能扶贫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瑞丽市人社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坚持强化收入征管,做大做实“财政蛋糕”;坚持服务发展,大力整合项目资金;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绩效导向,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瑞丽市人社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是:真实合法、综合预算、有保有压、民生优先、整合资金、注重绩效。

真实合法原则。市直部门预算的编制要依法依规,遵守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收支预算安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与市直财力状况相适应。各项收入要结合近几年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增减因素测算,各项支出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填报,不得随意虚增或虚列支出,力求真实准确。

综合预算原则。市直务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文件规定,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支出统筹安排,实现财政综合预算目标。

有保有压原则。在确保市直各单位基本支出的基础上,重点保证法定支出和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的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继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费用支出规模,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民生优先原则。把民生支出放在财政支出的重要位置,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个人部分的基本支出按政策标准足额预算到位,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整合资金原则。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聚焦放大作用,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打破部门、项目界限,整合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市委、市政府总揽全局的战略性决策项目,并把“保重点、调结构”作为财政工作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可持续性,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在不同的公共领域之间得到有效地配置,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注重绩效原则。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明确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建立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体系,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项目支出管理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编制方法                                        

 采用固定预算法,用2016年10月工资表预算2017年的人员经费,用2016年10月在职人数按人均每年6000元预算2017年的公用经费,根据文件预算2017年财政应匹配的项目经费。

(四)总体思路                                     

 根据财政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经济业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完整准确及时的核算和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名称为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5人。退休人员2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2辆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瑞丽市人社局部门财务总收入871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17.36万元。

2017年瑞丽市人社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60.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17.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0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17.36万元(本级财力8717.36万元)。

2017年瑞丽市人社局部门预算总支出876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4.43万元,占总支出的99.93%,项目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0.0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1099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支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17.46万元,208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842.82万元,2080109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办公费2.48万元,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退休费141.59万元,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付就业人员生活补助66万元,2082601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12.56万元,2082602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生活补助31.52万元,2082701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付失业参保人员生活补助168.39万元,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付军转干部生活补助2.4万元,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付医疗费2118.52万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付医疗费2605.69万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医疗费2412.42万元,2101204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付医疗费111.8万元,2130152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付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126.7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瑞丽市人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54.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支出254.98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41.4万元、奖金支出15.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8.92万元、绩效工资支出0.7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合计741.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7%。办公费支出12.48万元、印刷费支出3万元、水费支出0.5万元、电费支出0.5万元、邮电费支出16.8万元、差旅费支出5.15万元、维修费支出0.5万元、会议费支出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劳务费支出16.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支出73.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4%。退休费支出141.59万元、抚恤金支出0.36万元、生活补助支出535.63万元、医疗费支出7248.4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合计支出792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4%。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合计支出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5%。

人员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2001.14万元,减少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未纳入预算属挂账处理。公用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3.03万元,减少原因是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社会保险业务工作项目支出6万元,用于支付办公费支出3万元、印刷费支出2万元、差旅费支出1万元,比去年减少4万元,减少原因是节约控制费用。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人社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减少原因是节约控制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瑞丽市人社局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保险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瑞丽市人社局部门接待费开支预算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社会保险的检查,指导,培训工作产生的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人社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6.55万元,比去年减少3.03万元,比去年减少3.38%。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经费支出,就业经费支出,劳动保障业务经费支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人社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58.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决算支出63.14万元,工程采购决算支出66.8万元,服务采购决算支出28.96万元。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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