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成立于2011年9月整合划入原人事局和原劳动局的职责。主要职责是:1.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2.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5.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城乡充分就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深化“大创业”“大就业”格局。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推进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和“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围绕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劳务精品战略,深化跨区域劳务合作,积极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入实施系列就业援助计划和就业巡回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目标任务为:城镇新增就业1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3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9%,控制在≤4.5%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2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3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150人;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50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创业120人;发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0.60亿元。加大就业促进力度,进一步创造就业机会,扎实推进城乡就业工作。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进一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全面完成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规模。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险参保率,实现应保尽保。目标任务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8564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382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515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9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5182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6000人(企业参加14333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805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7090人、居民参加24520人);参加失业保险7400人;参加工伤保险15127人;参加生育保险11846人;持社会保障卡8.74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96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212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3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48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4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00万元。
3.巩固和谐劳动关系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力度。强化法律法规和办案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仲裁队伍办案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贯彻实施。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继续完善特殊工时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大三方协调范围,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置产业调整、关闭破产、改制重组企业职工分流安置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人社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社部门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31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4.82万元,占总收入的90.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31万元,占总收入的9.91%。2016年度收入合计比去年增加301.78万元,比去年增加29.78%。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241.66万元,比去年增加25.62%,。其他收入比去年增加60.12万元,比去年增加85.65%。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增工资,全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经费增加,信息化系统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29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59万元,占总支出的96.98%;项目支出39.1万元,占总支出的3.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6年度支出合计比去年增加262.25万元,比去年增加25.38%。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223.15万元,比去年增加21.59%。去年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增工资,全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经费增加,信息化系统工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6.59万元,比去年增加223.15万元,比去年增加21.59%。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增工资,全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经费增加,信息化系统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7%,比去年增加78.6万元,比去年增加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4.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43%,比去年增加144.55万元,比去年增加96.49%。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增工资,全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经费增加,信息化系统工作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人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1万元。去年无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8.64万元,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经费8.1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费22.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人社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6%,比去年增加231.56万元,比去年增加24.35%。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增工资,全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经费增加,信息化系统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7%。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业务经费支出,就业经费支出,劳动保障业务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主要用于医疗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人社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的5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预算的7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39.4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实行厉行节约制度,进行车改只保留1辆车运行。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64万元,下降2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3万元,下降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万元,下降19.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实行厉行节约制度,进行车改只保留1辆车运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1万元,占48.56%;公务接待费支出5.52万元,占51.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参加社会保险业务及劳动保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人社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参加社会保险业务及劳动保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人社部门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人社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8万元,比去年增加71.26万元,比去年增加63.5%。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增工资,全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经费增加,信息化系统工作经费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业务经费支出,就业经费支出,劳动保障业务经费支出,医疗费支出,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人社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支出158.48万元,其中货物采购决算支出63.14万元,工程采购决算支出66.38万元,服务采购决算支出28.96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无名词解释。
[附件:人社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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