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

浏览量:23090    作者: 日期: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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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2018年度部门量化评价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中共瑞丽市委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发〔2015〕8号)精神,设立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瑞丽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3、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资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5、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德宏州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

6、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商标发展战略、广告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7、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管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9、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0、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验;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及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11、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依法监督特殊药品;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材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管理规范;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12、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1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14、承担瑞丽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导乡镇、农场管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15、承办瑞丽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升效能,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

扎实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采取宣传引导、定时通报、开通绿色通道等形式,全力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内资企业公示需报送总数3850户,年报率达95.19%;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报送187户,年报率达96.1%;个体工商户公示需报送28061户,年报率达89.25%。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1159户,抽查事项涵盖12大项40小项,实现抽查结果全公开。

逐步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切实做好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共归集涉企信息807条;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2018年进入经营异常名录240户,向有关部门推送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信息7000余条;通过核查,对286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吊销。

完善行政约谈制度。对检测抽样、举报投诉和消费维权数据进行风险分析,加大对食糖企业、广告公司、涉旅企业、网络订餐、等重点行业行政约谈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规范意识,共开展约谈8次,被约谈企业41家。

2、统筹推进,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积极发挥个私协会作用。以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复转军人为重点对象,引导扶持其创业发展,帮扶4户经营户获得“贷免扶补”贷款;走访困难个体工商户,看望慰问受灾会员,发放慰问金5.15万元;积极投入全市“四创”工作,开展了“八一建军节”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向部队捐赠慰问金16万元;组织协会会员开展全市广场舞、篮球赛等大型活动,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

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加强行业示范引领,提升诚信、规范的整体水平,共创建7个诚信市场(省级3个,州级2个,县级2个);平安市场5个(州级2个,市级3个);州级边境文明集市2个;县级“农村文明集市”1个。

各类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积极引导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者行业自律,督促落实农资经营户100%建立“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开展“农资经营示范点”创建工作,全面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红盾助推行动;加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核查,开展网络经营者电子标志办理,深化网络经营监测,开展2018年网剑行动;加大合同监管工作力度,依法开展拍卖监管和动产抵押;大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查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欺诈宰客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查处传销活动,巩固全省“无传销”城市成果。共检查农资经营户346户次,创建“农资经营示范点”11户(州级5户、市级6户);办理电子标识51户,开展网络监测3次;办理企业动产抵押备案登记合同1份,借贷金额450万元,监拍9起拍卖会;检查旅游行业经营户658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检查新版旅游合同200份,查扣假冒翡翠188件、假药177瓶。

广告和商标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广告日常监测,积极开展清理金融广告防范金融风险和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2018年,新申请注册商标15件,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检查广告120条,责令拆除及改正户外广告23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起。

3、把握重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全力排查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深入开展食品销售企业普查摸底工作,全面加大网络食品经营整治六,大力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科学监管方式,认真推进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市场开办方建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入场经营者档案、建立并落实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推进明厨亮灶打造工作,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圆满完成多项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加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全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三项监测”工作,认真收集分析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风险隐患,着力防控风险发生。

三是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契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和监管,防止特殊区域出现漏洞。共出动执法人员2344人次,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对象5689户次;规范经营户进销货201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80份,责令整改4家;完成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1014户;圆满完成15次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直接保障就餐人数18990人次;配合州局完成45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查,小作坊备案36户,现场核查餐饮许可606户,食品经营644户,核查新办药品零售企业7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09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16份、药物滥用监测调查报告47份。 

4、加强监管,质量安全防线不断巩固

一是主动发挥强市办作用,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全市共获云南名牌产品6个、德宏名牌3个、省州质量走廊4家、地理标志产品1个、州政府质量管理奖3家。二是严格工业获证企业日常监管,持续排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深入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活动进企业,全面开展强制性认证检查,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三是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企业更新完善标准,落实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引导2家企业申报德宏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四是督促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落实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周期检定、公平秤设置等管理制度,引导诚信计量,使计量惠民工作常态化。五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责任主体落实,实行重点特种设备监管全覆盖,加大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力度,确保特种设备监管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747人次,检查经营户418户次;检查计量器具1037台,检查认证产品50批次,更新企业信息81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13家次,检查特种设备753台,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2家。

5、 积极探索,全国翡翠文化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全力打造“以节庆为载体、以质量为核心、以诚信为基础、以匠心为特色”的品牌文化,成功注册瑞丽翡翠官网,组织召开全国翡翠文化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论坛暨“第十届中国翡翠质检年会”,举办中国翡翠神工奖和中国瑞丽神工奖等大型珠宝翡翠雕刻工匠技艺竞赛活动,创建氛围日益浓厚;持续推进明码标价、使用质保单、先行赔付、珠宝翡翠检验检测机构整治等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和抽验力度,对珠宝翡翠镶嵌加工厂(店)使用的贵金属、镶嵌成品等进行抽样送检,共抽查50个样品;继续联合开展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行为和在天然翡翠销售中违规使用抛光粉、蜡超标等手段改变感官,诱导和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6至8月多部门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外籍流动售卖假珠宝翡翠“背包客”整治,市场规范成效明显;多次组织开展珠宝翡翠直播管理调研和座谈,出台《瑞丽市珠宝翡翠互联网交易管理暂行规定》,探索建立直播从业人员数据库,支持协会开展直播从业人员培训,引入淘宝直播在瑞丽合作建立“珠宝翡翠行业淘宝直播基地”和“珠宝行业淘宝直播原始基地”,打造瑞丽特色直播品牌。

6、全面履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全面开展各类食品生产企业、食糖生产加工、米线饵丝、散装酒、食用罂粟(苗、壳、籽)、水产品非法使用添加剂、特殊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化妆品、节假日食品药品安全、旅游市场、市场短斤少两、乱认证、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淘汰黄标车、限制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消防安全、动物疫情防控、虚假广告、旅游市场秩序、“扫黄打非”、创建无传销城市、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无照经营、“质量卫士”1号、“质量卫士”2号、网剑行动、质检利剑、打击洋垃圾、知识侵权、假冒侵权、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伪基站”等专项整治40余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秩序。

7、凸显重点,消费维权机制不断完善

依托“一会两站”及“12365”、“12315”、“12331”投诉热线,多渠道受理投诉举报,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工作,提升消费者满意度。3.15期间,首次邀请缅甸曼德勒、掸邦、克钦邦、木姐、巴莫、腊戌等地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官员到瑞丽座谈,共同探讨涉外消费维权机制,并开展了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受到中缅双方边民的好评。共接到消费者投诉554起,消费投诉解决率为100%,争议金额747.4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1.22万元,消费维权抓出实效,获得全国先进消费维权单位、全州消费维权能手等荣誉。

8、强化宣传,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以法律“五进”、“五用”为载体,搭建现场宣讲和新闻媒体相结合的宣传平台,在“3.8”维权周、3.15、“4.26”世界知识产权、世界标准日、520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安全宣传月、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为契机多方式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监管氛围,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咨询服务10000余人次。

9、强化支撑,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加强快检技术培训,提升快速检测能力,积极参加滇西南片区快检比赛,并荣获第二名的好成绩;全力推进全国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扩项工作;大规模开展建材产品、成品油、珠宝、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农资产品、工业产品等抽样送检工作,共抽取检品605批次;开展食品药品快检355批次。

10、重拳出击,打假缉私工作成效明显

以社会高度关注的食糖、洋垃圾、成品油、摩托车及配件、电子产品、农资产品等为重点,完善部门联席机制,强化局所联动效能,加大缉私打假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575件,案值2633万元,罚没收入3003万元,因稽查打假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云南省工商系统办案有功单位及瑞丽市打私先进单位。

11、积极推进,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

一是努力推动四项重点工作。积极向省、州部门争取专项资金,目前已到位127.33万元,向社会争取到价值30万元的检验设备一套,超额完成130%;在建招商引资项目1项,到位资金5056万元。二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群众办实事10件,共引进投入经费37.47万元。三是全面开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缉枪治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登革热防控、河长制、限塑、四创、个转企、投资类金融风险防控及经济指标增长等全市重点工作,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圆满完成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件,规范校园周边市场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XX人)。

离退休人员人。其中: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50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6.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13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少172.27万元,下降6.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6.11万元,较上年减少165.07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非税收入返还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支出252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49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7.44万元,占总支出的98%;项目支出67.33万元,占总支出的2%。较上年减少120.84万元,下降4.57%。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495.81万元,较上年减少119.09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建设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57.44万元。较上年对比增加336.74万元。增长15%。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调资支出和执法办案成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5.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61.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7.5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检测大楼的基本建设支出。具体项目开支为:1、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26.67万元。2、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支出2.93万元。3、用于开展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支出0.63万元。4、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专项支出3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5.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对比减少119.09万元下降4%。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基本建设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4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442.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4.7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支出2.9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6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28.15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支出40.63万元。

4、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

6、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0.98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7.1万元。

8、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6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75.4万元;药品事务支出5.93万元;化妆品事务支出1.27万元;医疗器械事务支出1.2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60.04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2.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5.54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因公出国费4.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86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维护费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9万元,增长16%。其中:因公出国支出4.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99万元,增长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2万元,下降5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支出4.72万元占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6万元,占79%;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费4.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外办出【2018】1144号)省政府批件同意姚月媛同志前往日本、韩国为期8天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及监督管理学习交流任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度,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批次12批次,接待人数606人次,主要包括上级单位工作督察、指导人员,同级单位工作考察交流学习人员。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9万元,与上年563.5万元对比增加169.4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执法办案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7.91万元,印刷费43.93万元,咨询费0.59万元,水费2.94万元,电费6.68万元,邮电费37.09万元,物业管理费0.48万元,差旅费66.6万元,因公出国费4.72万元,维修费37.66万元,租赁费5.34万元,会议费8.27万元,培训费7.88万元,公务接待费2.95万元,专用材料费16.36万元,劳务费115.35万元,委托业务费102.03万元,福利费8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5万元,其他交通费1.1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32.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0.3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1.4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2.19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8.5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4978.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5.55万元,固定资产3838.48万元,无形资产14.0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7.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4.41万元。增加在建工程检测大楼资产入账。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78.12

1125.55

3838.48

2301.95

338.86

478.01

719.66

 

 

14.0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5.48万元、工程采购支出4.85万元。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度我局项目经费支出67.3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393号)的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工程尾款;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5.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食品安全检测车及车载设备。两项支出均已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满意度指标的服务对象满意度的80%,完成产出指标的数量指标的80%,完成效益指标的社会效益指标的80%。

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我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时存在问题有:一是年度绩效目标不够规范,虽然写的内容很多,但是并没完全指出要做什么事采取什么措施从而达到什么效果,精练度与明晰度不够;二是产出指标下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二级指标不全;三是指标值编写不够规范,细化、量化程度不够。最主要的是编写项目绩效目标的时候大多都由财务部门编写,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少,甚至有的连沟通交流都没有,这样编写出来的项目绩效目标将会与实际目标产生较大偏差,不能够真实、有效反映本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和履职效益情况。

改进的措施是: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的学习,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把财政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组织培训下发的资料案例和要求深入学习、相互探讨,要求理解贯通,并结合部门实际业务情况,把项目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仔细推敲,先由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各自的业务年度总体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然后由部门领导把关并报送至财务部门。这样编制出来的项目绩效目标才会更切合实际,最终进行绩效评定时更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里无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41401111


 [附件: 2018年决算公开表(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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