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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瑞办发【2019】40号)文件精神。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盐业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办重大违法案件;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盐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负责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瑞丽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报送制度;承担瑞丽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及处置等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负责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标广告等审批事项的批准、备案及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技术审查及现场核查。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商标申报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专利保护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品牌发展战略相关政策;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和监督制度,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等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监管主体基本情况
全市市场主体总数40313户,登记注册市场2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14户(食品加工企业94家,食品经营单位1792户,餐饮服务单位1824户,单位食堂104户);涉药单位269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4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85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4家,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1207台。
2、 提升效能,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
一是扎实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全市应报送内资企业年报总数4423户,年报率达91.5%;应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总数164户,年报率达70.12%;个体工商户应报送总数28263户,年报率达67.41%;二是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开展年报授权管理,共收到申请修改年度报告数据336条,并全部审核通过完成修改;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对风险大、隐患较多的行业和企业进行了抽查,圆满完成1346户工作任务;四是继续强化信息监管和全市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对经营异常的10500户市场主体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40户依法进行吊销,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2891条涉企信息进行了归集与共享;五是完善行政约谈制度,对检测抽样、举报投诉和消费维权数据进行风险分析,加大对食糖企业、涉旅企业、珠宝玉石交易市场、物流企业、食品企业等重点行业行政约谈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规范意识,共开展约谈8次,约谈124人次。
3、统筹推进,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加强行业示范引领,成功创建省、州、市级诚信市场7家;加强农资经营主体监管,认真落实农资经营户100%建立“两张两票一书一卡”制度,积极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全面推进了高原特色农业红盾助推行动;加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核查,办理网络经营者电子标志,开展对信息库经营主体的网络交易监管;重点查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欺诈宰客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认真开展“禁白限塑”工作,加强对塑料购物袋及一次性塑料餐具的市场销售查处力度;全面加强殡葬领域、口岸收费、化肥、医疗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推动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试点工作,积极引导商标注册和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和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传销活动,继续巩固全省“无传销”城市成果。
2019年,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57户次,创建“农资经营示范点”11户(州级5户、市级6户);检查各类涉旅经营户198户次,立案4起,吊销营业执照3户;召开“禁白限塑”工作推进会2次,发放限塑宣传材料2000余份;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起;2019年我市共授权专利17个(并指导1户企业参加云南省专利评选),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个,新申请注册成功商标26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检查广告信息553条,收缴各类小广告180份,责成关停发布虚假广告的网站2个,查处侵权案件9起。
4、把握重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立足职能,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联席制度,召开联席会议3 次,对食品专项整治、食用野生菌、食品安全宣传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发挥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指导报备,共报备农村集体聚餐313次,就餐人数近11万余人次;突出重点,联合职能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次。
二是围绕重点,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大力推行网格化科学监管方式,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认真推进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重点检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积极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阳光监管,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行明厨亮灶工作,让消费者“看脸吃饭,明白消费。共出动执法人员1137人次,检查各类市场142个次、生产经营户3550户次;对606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动态量化评定,创建“明厨亮灶”123户;责令整改67户入网经营者,对平台进行约谈2次,下架未取得“两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00家次;圆满完成重大食品安全保障任务35次,共派出监督执法人员236人次,直接保障就餐人数16510余人次;立案查处食品案件3起;配合州局完成15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查、现场核查餐饮许可817户。
三是规范管理,加强药械保化日常监管。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重点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全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三项监测”工作,认真收集分析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风险隐患,着力防控风险发生;多形式开展“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依托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加大对化妆品、保健品排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监督检查对象731户次,受州局委托完成验收17家零售药店经营许可。
5、加强监管,质量安全防线不断巩固
一是主动发挥强市办作用,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工作,认真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行动,服务企业发展;二是认真开展“5.20世界计量日”系列活动,促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落实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周期检定、公平秤设置等管理制度,引导诚信计量,使计量惠民工作常态化;三是严格工业获证企业日常监管,持续排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强制性认证检查,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四是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对德宏州瑞丽市铁皮石斛仿野生种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导;五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责任主体落实,实行重点特种设备监管全覆盖,加大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力度,组织石油液化气应急救援演练,查封超期未检且不整改的特种设备,确保特种设备监管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385人次,检查经营户709户次;检查计量器具1282台,检查认证产品33批次,抽查3C强制性产品50批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7家次,检查特种设备453台,根据检验意见书对5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171台特种设备进行督促整改。
6、破难堵疏,有序开展珠宝玉石直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深入直播基地、各珠宝翡翠市场开展市场调研,研究部署管理举措,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瑞丽市开展珠宝翡翠互联网直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二是筹备举办“瑞丽市珠宝翡翠互联网直播市场整治行动暨珠宝翡翠直播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大会”,动员全行业参与珠宝翡翠直播市场整治,规范我市珠宝翡翠直播市场管理;三是对入驻原石直播基地的1000多名直播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四是构筑新闻媒体、入户宣传、座谈会等三位一体的宣传载体,加强诚信引导,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布公告1份,入户宣传3000余户次,召开行政指导和约谈4次;五是以“2019年中国翡翠神工奖”大型闻名活动为载体,携手宣传部举行翡翠直播类诚信评选活动,以示范推动行业整体规范发展;六是规范基地管理,对直播基地的入驻商家及主播建立监管台账,在姐告玉城、样样好直播基地和YY一件瑞丽直播中心设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严厉查处珠宝翡翠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珠宝翡翠假冒伪劣违法案件15起。同时,通过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红盾云桥智能监管平台(我局与余杭局网络市场违法信息共享平台)等监管平台,对我市珠宝玉石网络直播销售行为进行监管,2019年1月-10月30日我局共进行网络线上监测133次,接受涉嫌网络违法线索28条。
7、全面履职,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
一是全面开展各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秩序、食糖生产加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整治买卖、食用及在食品中添加罂粟苗籽壳、普洱茶放心消费、过桥米线整治、药品零售企业职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静注免疫球蛋白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不合格化妆品保健品专项整治、节假日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整治、二手车、旅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电动车、边境“地条钢”大排查、限制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消防安全、动物疫情防控、虚假广告、“扫黄打非”、缉枪治爆、创建无传销城市、野生动物、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无照经营、知识侵权、假冒侵权等专项整治50余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秩序;二是以社会高度关注的食糖、洋垃圾、成品油、摩托车及配件、电子产品、农产品等为重点,完善部门联席机制,强化局所联动效能,加大缉私打假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309件,案值2242.06万元,罚没收入3780.89万元,案件数比2018年增长96%,创历史新高。三是依托“一会两站”及“12365”、“12315”、“12331”投诉热线,多渠道受理投诉举报,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工作,提升消费者满意度。2019年,共接到消费者投诉1051起,争议金额1463.1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6.53万元,投诉总数较2018年全年增长59%。
8、强化宣传,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以法律“五进”、“五用”为载体,搭建现场宣讲和新闻媒体相结合的宣传平台,在“3.8”维权周、3.15、“4.26”世界知识产权、520世界计量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质量宣传月为契机多方式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监管氛围,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培训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等行业从业人员200余人次。
9、强化支撑,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食品快检实验室进市场、进超市,提升人民群众的体验感,目前已完成对2家大型食用农产品实验室的抽检,另外2家实验室正在筹备之中;二是以药品、医疗器械、节日类食品、央视3.15曝光产品“辣条”、成品油、电信电缆、化肥、塑料餐具、地板等为重点,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提升监管靶向性,共开展食品类产品送检329批次(不合格批次6批次)、药械产品送检26批次(不合格批次2批次)、产品质量类送检61批次(尚未出检验报告);三是食品药品检验所自主开展食品检验139批次、食品快检514批次。
10、积极推进,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
一是努力推动四项重点工作。积极向省、州部门争取专项资金,目前已到位18.25万元;在建招商引资项目1项,到位资金7550万元。二是脱贫攻坚工作,为群众办实事9件,共引进投入经费52万元;三是全面开展综治维稳、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登革热防控、河长制、限塑、四创、个转企、投资类金融风险防控及经济指标增长等全市重点工作,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57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9.24万元,占总收入的9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85万元,占总收入的1.2%。与上年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60.98万元,增长2.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9.24万元,较上年增加43.13万元,增长1.17%。本年度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非税收入返还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36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1.71万元,占总支出的86.65%;项目支出316.2万元,占总支出的13.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48.87万元,增长369.61%。本年度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执法办案费的支出。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了食品安全检测车及车载设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1.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8.54万元,下降60.19%,主要原因减少了执法办案成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22%;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6.2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248.87万元,增长369.61%。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了食品安全检测车及车载设备。具体项目开支为:食品安全设备购置支出43.17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1.29万元、执法办案成本支出270.27万元、贷免扶补工作经费1.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27.9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减少执法办案成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6%。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2013699)支出1.34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3801)支出1563.98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013804)支出43.46万元;市场监管执法(2013805)支出423.79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支出1.2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2019999)支出11.0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支出37.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151.59万元;其他就业补助(2080799)支出0.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01)支出1.2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支出1.0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78.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47.7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支出4.2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130804)支出1.2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7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66万元,完成预算的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实行伙食费缴纳,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23万元,下降25.98%。其中: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万元,下降1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万元,下降44.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实行伙食费缴纳,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6万元,占93.75%;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占6.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6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工作督察、指导人员,同级单位工作考察交流学习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32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少429.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执法办案成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85万元,印刷费8.32万元,水费2.43万元,电费3.23万元,邮电费37.65万元,物业管理费1.39万元,差旅费14.89万元,维修费6.18万元,培训费1.8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10.81万元,劳务费93.23万元,委托业务费26.01万元,工会经费38.54,福利费2.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9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14.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1.4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288.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8.57万元,固定资产2947.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89.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96.9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91.12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6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65.2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55.64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56.3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8.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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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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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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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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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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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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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288.33 |
328.57 |
2947.36 |
1972.38 |
158.3 |
474.03 |
34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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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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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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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2、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没有列入绩效目标考核单位,所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41401111
附件: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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