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7115    作者: 日期: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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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盐业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办重大违法案件;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盐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负责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瑞丽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报送制度;承担瑞丽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及处置等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负责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标广告等审批事项的批准、备案及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技术审查及现场核查。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商标申报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专利保护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品牌发展战略相关政策;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和监督制度,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等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疫情防控这一主线,共建平安和谐家园

 一是通过价格预警先行、全时段加大巡查力度、价格对比监测、价格阳光公示、行政约谈、迅速处理价格投诉等举措,加大价格监测,受理办结价格投诉41起,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二是持续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或严格按照消毒指南自行对农贸市场进行消毒工作,已引导城区市场开办方安装“刷刷脸”等技防设施,加大市场内巡查力度。三是督促落实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采取“白+黑”工作模式,对未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实行强制关停整顿,自3.29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832人次,强制封停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经营户171家,劝停各类经营户2171户。四是持续开展冷链食品监管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管理和核酸检测工作,自2020年12月5日建仓以来共办理进仓78起,数量1436件,重量25760.1公斤,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采样6300余份(均为阴性),消毒88批次。五是强化新冠肺炎疫苗监管,共出动检查人员64人次,检查48家次,检查入库疫苗535099支,来源去向合法,疫苗储存运输设备符合要求,出入库记录真实完整,运输储存条件、疫苗追溯、信息扫码上传符合疫苗管理要求。六是根据省州纪委监委检查组对瑞丽市疫情防控物资质量问题的反馈,开展对疫情防控物资紧急抽样,共抽取医疗器械物质22批次,送至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七是继续压实边境管控责任,做好姐相大等喊1.8(每天安排11人值守)及姐告边境管控责任区690米(每天安排13人)巡查值守工作,投入技防设施60余万元,主城区开展核酸检测37次,共检测84241人次;姐告网格共开展网格核酸检测53轮,检测40954人次,接收自首人员1403人,查获偷渡人员46人,转运密接人员457人;各乡镇监管所参加所在乡镇网格日常工作。

2、围绕爱国卫生两项专项行动,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一是“管集市”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瑞丽市纳入第一阶段“管集市”专项行动工作11家农贸市场已完成提升改造并通过考核的有7家,剩余4家市场均已完成提升改造等待验收;加强对各乡镇的“管集市”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纳入乡镇农贸市场升级的姐相农贸市场和弄岛农贸农贸市场已全面启动改造提升工作,姐相市场重建设计图纸报批程序中,弄岛镇农贸市场逐步拆除主体建筑,正在进行地面搅拌铺设地砖。二是不断巩固“净餐馆”专项行动成果。继续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要求,现场整改环境卫生不达标经营户3631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249份,有效解决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不达标”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3、围绕营造良好三大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一是通过公开完善办事指南、压缩审批时限,减少所需提交证明材料、全程电子化许可服务、预约服务等举措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共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事项19件、办结《药品经营许可证》127家、办理医疗器械备案74家;办理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告知书191份,特种设备登记注册198台二是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认真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92.28%、96.18%和73.23%;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完成抽查768户;拟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2089户市场主体依法吊销,净化市场空间;对列入经营异常市场主体11218户,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6798条涉企信息进行了归集与共享,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对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和反走私工作力度,查处各类案件150件,案值59.75万元,罚没款249.90万元。三是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共收到各种投诉、举报和咨询2995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61.74万元。

4、围绕四大行业监管安全,牢牢守住责任底线

 一是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党政同责。加强小作坊综合治理,推进粮食及其制品、固体饮料、保健食品清理整治和餐饮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农村、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加强“明厨亮灶”工作和网络餐饮监管,积极探索数字信息化智慧监管,大力推广净餐馆app及“餐饮安心码”。以野生菌中毒防控、校园食品安全、进口冷链食品、餐饮服务食品、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重点行业场所124个次,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377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4453户次,检查各类集贸市场1446个次,完成食品安全保障17次、保障人数54000余人次,推广应用净餐馆app及“餐饮安心码”1099户次。二是严格药品安全监管,规范管理,严格执行GMPGSP规范,加强麻醉药品、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日常监管,全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三项监测”工作,严查“三无”化妆品经营行为。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药械企业160余家次,行政约谈3户。三是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日常监察力度,实行重点特种设备监管全覆盖,充分利用第三方检测结果督促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认真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整治工作,查封超期未检且不整改的特种设备,共检查各类特种设备710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11份,督促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68台,对超期未检且不整改的24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查封。四是严格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推动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活动,聚焦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危险化品等高危产品的日常监管,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启动低速电动车专项检查。共走访企业60户,检查检测机构33户次,对3家违规检测机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及烟花爆竹销售点23家次,液化气配站4家及液化气销售门店34家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持续推进“五项”民生建设,不断满足群众需求

一是质量兴市战略稳步推进。协调推进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公开申明,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认证产品市场监管,开展家用电器3C、卫浴产品能效等认证检查;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检测能力验证,促进检验检测产业健康发展;认真开展计量监管工作,推行云南省计量信息管理系统强检计量报检审核。引导帮助全市35敬爱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标准128项(其中国家标准18个,行业标准3个,地方标准1个,企业标准106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等各类认证证书73份,开展产品认证检查20批次;2021年获得省级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26家,共抽查计量器具543台次、审核备案计量器具2431台。二是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营造激发创新活力的知识产权环境,积极引导商标注册和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特色产业,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知识产权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先行先试设立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及姐告玉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2021年完成注册商标604件,授权专利55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各,立案查处侵权案件2起。三是价格监管进一步强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居民生活必需品、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等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检查,全面加强隔离酒店、外卖平台、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口岸涉及收费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四是广告监测持续开展。突出医疗、农资、农村户外广告、旅游、金融投资理财、中高考期间广告等重点领域的虚假广告整治力度,检查广告信息内容89条,责令拆除广告3条,停止发布广告1条。五是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共开展食品抽检72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026批次,药械及化妆品抽检61批次。

6、扎实开展“六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开展非法经营境外食品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重点检查进口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标签、中文标识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通过正规渠道入境且具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89辆次,执法人员224人次,检查进口食品经营单位485家次,检查中发现销售无中文标签及其他违规境外食品的食品经营单位80家,对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境外食品立案1起,共采样2545份(均为阴性)。二是全面启动外国籍个体工商户清理整治行动。对历年存量外国籍个体工商户开展了现场核实清查工作,其中1198户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已无法查找到,271户仍存续经营。对1198户依照规定流程已全部完成吊销,同时行政审批局撤回剩余271户行政许可,至此瑞丽市外国籍个体工商户历史存量全面清零。三是持续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整治行动,对“包你火”“权行惠普”“婕斯公司”进行了重点排查整治。四是开展疫情防控物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口罩、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等防控物资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共立案查处口罩案件4起,案值391.27万元。五是以乡镇、城乡结合部、人口集中的农村集市、农村中小学校园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类,加大对农村食品的整治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357人次,车辆104辆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97户次,检查集贸市场39个,督促办理小作坊证经营12六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靶向整治,及时开展散装白酒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农资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各类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广告领域、消防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防疫物资专项检查行动等40余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0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254.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1.33万元,占总收入的99.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27万元,占总收入的0.59%。2021年我局收入2254.6万元,较上年减少637.33万元,下降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1.33万元,较上年减少630.45万元,下降22%。本年度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绩效考核奖金和非税收入返还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26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59万元,占总支出的77.73%;项目支出505.42万元,占总支出的22.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我局支出2269.01万元,较上年减少801.26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执法办案成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3.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较上年减少455.11万元,下降20.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基本支出为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5.42万元。较上年减少370.19万元,下降42.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执法办案成本支出。具体项目支出是:执法办案成本支出404.91万元;中央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补助支出32.10万元;7个专项行动补助支出40万元;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支出23.3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支出5.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较上年减少794.48万元,下降26.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及执法办案成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5%。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850.91万元,其中:2013801 行政运行支出1373.90万元,2013805 市场秩序执法404.91万元;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72.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9.91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1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万元,其中: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22.60万元,其中: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2.6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16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7.5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8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06万元,其中: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06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9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95.98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5.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0万元,完成预算的83.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3.5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本年度接待费支出减少。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47万元,增长25.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94万元,增长4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7万元,下降92.5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疫情防控、专项市场整治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占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0.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市场整治、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6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疫情防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707.95,其中,流动资产9.69固定资产2686.4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84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0.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9.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07.95

9.69

2686.42

1818.67

87.03

306.72

474

 

 

11.8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41401000

 [附件: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