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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盐业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办重大违法案件;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盐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负责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瑞丽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报送制度;承担瑞丽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及处置等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负责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标广告等审批事项的批准、备案及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技术审查及现场核查。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商标申报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专利保护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品牌发展战略相关政策;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和监督制度,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等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这一主线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波动,从重从快查处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借机涨价、囤积居奇的价格违法行为。受理办结价格投诉23起,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二是持续督促落实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共出动人数3565人次,开展检查农贸市场1560个次、各类经营户7320户次,封停整顿违反防疫措施经营户101户,责令限期整改107户;三是扎实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11”机制,建立健全环境消杀记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电子和书面报告等档案,共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925户次和冷藏冷库437个次。联合市疾控中心及委托第三方消毒、检测单位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货品、环境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和消毒,共计核酸检测采样1200余份;四是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安全,以“一退两抗”药品和医用口罩、医用手套等与疫情相关的医疗器械产品为重点,严查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等内容,定期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一退两抗”购买人员信息,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80户次,疾控中心13家次,接种点26家次,2022年入库疫苗64.1783万支,参与采购、验收3次;五是积极稳妥推进部门职下行业复工复产步伐,截至9月验收通过珠宝玉石线下米柜专业市场8个,共设有米柜6857个、13188米,已出租4789个,出租率达70%,每天人流量累计约1.8万余人次。531家餐饮经营单位申请核验并获恢复堂食经营。120家药品零售企业恢复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六是强化网格防疫工作,圆满完成主城区网格全员核酸检测87次,采样15.1万余人次,姐告网格核酸检测116次、采样6290人次,合计203次15.7万余人次,按要求对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13次,共计排查1.2万余人次;七是继续压实边境防控责任,做好姐相大等喊封控点、大等喊香蕉地两个联防所巡查值守任务,共派出11批次31人次进驻联防所,担任所长、常务副所长各2人。
2.深入推进“管集市”“净餐馆”两项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一是“管集市”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进一步全面落实瑞丽市“管集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整治措施,巩固“管集市”工作取得新成效。突出抓宣传,使广大民众及经营户对“管集市”深入了解并得到群众支持。突出抓整治,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市场主体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车辆400余台次,检查农贸市场560余个次,经营户2000余户次;二是不断巩固“净餐馆”专项行动成果。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继续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检查,广泛开展宣传,对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积极推广应用净餐馆APP及“餐饮安心码”。截至目前,已推广应用净餐馆app及“餐饮安心码”1083户,现场整改环境卫生不达标经营户748户次。
3.营造良好三大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通过公开完善办事指南、压缩审批时限,减少所需提交证明材料、预约服务等举措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事项20件、药品经营许可18件、医疗器械46件,受理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159份,办理登记注册57台,变更74台,报停116台,注销7台;二是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认真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91.55%、97.58%、78.72%。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本部门抽查1379户,部门联合抽查156户。对全市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4150条,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反走私工作力度,立案查处各类案件57件,已办结41件,上缴罚没款119.89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件、线索2条,移交烟草局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线索1条,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1户;三是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引导2家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动员2户经营户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39户,接到消费者投诉3671起,争议金额9761.3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47.74万元;四是牵头制定《瑞丽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制作市场主体发展监测情况报告2期,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引导开展“青山常在”行动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4.坚决守牢“四大安全”责任底线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坚持从严,持续深化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全面启动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集中查处含金银箔粉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食品原料抽检力度。截至目前,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318个次,食品生产企业67家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8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948户次,单位食堂123户次,食品经营户2232户次,特殊食品经营企业165户次。督促办理小作坊登记证经营8户。完成各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48批次,共检出不合格食品14批次,抽检合格率97.4%。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780批次,抽检合格率99.8%。对学校食堂供货商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42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提出整改意见39条。顺利完成两会、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0起,保障人数8.1万余人次。深入推进“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发现风险问题数935个,100%完成处置。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285份,发布食物中毒预警通告4期,粘贴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海报1500余份,雨伞、无纺布袋、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0.5万份,受众人数近2万余人次;二是药品安全监管继续优化,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检查,截至目前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73家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6家次,化妆品企业31家次。开展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飞行检查24家。监督辖区药品使用环节销毁过期药品1274批次、价值10.92万元。开展药品抽样24批次,医疗器械省抽5批次,化妆品国抽5批次、州抽6批次,检验结果均合格,抽检防疫物资2批次,目前正在检测中;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加大日常监察力度,实行重点特种设备监管全覆盖,查封超期未检且不整改的特种设备,充分利用第三方检测结果督促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认真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整治工作。共计开展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1次,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公益视频1期,出动执法人数17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1家,特种设备291台,检查气瓶1.36万只,发放安全监察指令书82份,协助瑞丽4家充气站安装云南省气瓶质量安全管理信息追溯系统,审核通过气瓶5623只;四是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升。深入推进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整治加油站计量作弊违法、油品质量违法行为、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劣质磷肥等违法行为,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走访服务企业17家,检查燃气具产品经营户22户,责令停售并下架问题燃气具45台,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122个,检查化肥经营户44家次,责令停售并下架问题磷肥60袋。组织召开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约谈会1次,现场签订承诺书46份,配合完成州抽复肥2个批次,过磷酸钙2个批次,车用燃油(柴油)2个批次,塑料编织袋2个批次,烧结普通砖1个批次,经检验,不合格过磷酸钙2个批次,不合格烧结普通砖1个批次。省抽车用燃油3个批次,车用尿素1个批次,涂料1个批次,制动液1个批次,目前,样品还在检验中。
5.聚焦民生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计量监管再深入,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计量咨询28人次,播放宣传标语16条,指导督促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及时报检,重点强化成品油和涉粮企业计量监管,抽查超市、加油站及涉粮企业等计量使用单位233户次,检查计量器具476台,督促受疫情影响允许延期检定的计量使用单位及时报检,全力促动省、州第三方检测机构及时到瑞开展计量检测工作;二是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再推进,开展机动车、食品、珠宝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及“回头看”19家次,现场核验珠宝检测机构复工复产8家(10个站点),发布珠宝检测服务消费提示2则,指导帮助3家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新增6项公示标准,累计引导全市31家企业公示标准100项,涵盖139种产品;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再提升,积极引导商标注册和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特色产业。截至9月份拥有有效商标4587件,申请注册925件,成功注册514件。授权专利55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22件,外观设计专利33件。走访企业4户,引导瑞丽市户育崩农业开展有限公司申报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瑞丽柠檬”地理标识。开展专利代理行业监管“蓝天”专项行动,核实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非正常申报专利8件,其中权利人主动撤回1件,发起申诉7件;四是广告监管再发力,突出医疗、农村户外广告、金融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截至目前检查广告信息内容196条,清除问题广告牌55条,召开行政约谈3次,约谈经营户4户,责令清除公众号问题广告页面6条,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1份;五是价格监管再加强,持续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节日消费特色商品及防疫物资等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检查,积极推进粮食市场秩序、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及涉企违规收费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实地检查机关单位、企业及各类经营户34家,抽查行业协会商会2个,收到自查自纠报告50余份,除部分企业价格公示不规范外,未发现违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压实口岸(通道)收费监督责任,牵头修订完善《瑞丽市口岸(通道)收费监督管理制度》,起草发布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行为公告,目前已对涉嫌弄岛口岸违规收费的6家企业进行立案,组织开展畹町、弄岛口岸收费情况实地联合检查2次;六是公平竞争审查再规范,持续开展政策措施审查增量、清理存量工作,参与完成全省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现场评估,深入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排查;七是打击传销再夯实,对省、州局部署的“简兑天衡”、“心灵茶吧”等涉传销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宣传引导,发放打传宣传资料100余份,悬挂打传宣传标语4条,张贴宣传画10张;八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再加速,以涉老食品、保健产品为重点,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0家,检查率达100%;九是餐饮油烟整治“回头看”再突破,严格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共计检查1064家,其中502家(含责令改正已完成59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384家为冷饮店等无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78家仍处停业状态;十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靶向整治,开展“药剑”行动、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集采中选品种专项检查、打假护牌专项行动等各类市场专项整治20余项。
6.多举措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赋能增效
一是主动服务,疫情期间为农贸市场、送水送气、餐饮和药品等保供经营户办理保供电子证件,目前核发的职下行业且有效使用的电子保供证存量1905份,累计办理5148份次;二是积极协调,按照一市场一政策原则,为农贸市场经营户减免租金,2022年综合农贸市场、城东综合农贸市场、台丽综合农贸市场及台丽水果批发市场及城北综合农贸市场预计减免金额979万元;三是竭诚服务,帮助经营者申请办理省级应急保供专项资金补贴。截至目前,共成功受理补贴申请252家(215家已兑付),其中已兑付:19家补贴10万元,165家补贴500元,外卖每单补贴1元31家共2605元,共计兑付资金198.51万元;剩余37家每家500元补贴已通过审核,尚未完成兑付;四是积极承接批发零售、餐饮行业市场主体申请贴息补助工作,目前,82家市场主体申请贴息金额为270.05万元,共获得财政贴息补助104.18万元;五是结合疫情,及时制定(实时调整)农贸市场、珠宝玉石线下米柜专业市场、餐饮经营户、药品零售企业等行业领域内防疫措施,助推全市复工复产步伐;六是与瑞丽市建设银行联合开展“建行惠懂你 助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积极帮助市场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共收集调查问卷677份,目前已发放信用额度38户430.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计财股、市场稽查大队、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专利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瑞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一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二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三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四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五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六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4人(离休0人,退休74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2,768,556.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30,056.13元,占总收入的99.3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8,500元,占总收入的0.6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2,584.27元,增长0.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6,793.87元,增长0.9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5,790.4元,增长4.36%。本年度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专项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2,741,681.11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0,593.05元,占总支出的75.85%;项目支出5,491,088.06元,占总支出的24.1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604.55元,增长0.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5,334.65元,下降2.18%;项目支出增加436,939.2元,增长8.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人员调资支出,本年度增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50,593.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62,785.05元,占基本支出的91.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7,808元,占基本支出的8.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91,088.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新冠疫情防控奖励金6,0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非税收入安排单位执收成本支出2,203,057.47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成本支出;中央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352,634.87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支出;7个专项行动补助经费6,841.00元,主要用于“管集市”、“进餐馆”及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支出;疫情防控包保经费7,36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人员伙食补助;对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818,464.74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支出;支持应对新冠疫情促进商贸领域发展有关资金1,985,105.00元,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支持德宏州瑞丽市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省级应急保供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发放瑞丽市七星云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瑞丽市树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省新冠疫情应急保供专项补助资金支出;非财政专项拨款111,624.98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及烟草市场专项整治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30,056.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相比增加180,523.87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89,44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1%。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5,889,444.79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3,326,911.45元,市场秩序执法2,203,057.47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59,475.87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7,36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36,226.7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3,553.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3,815.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8,857.5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0.22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0.2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7,088.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825,824.74元,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825,824.74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1,263.68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5,317.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6,612.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333.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985,1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985,105.00元,其中: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985,105.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1,0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1,011,051.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011,05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减少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434元,下降18.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1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4元,下降21.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减少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市场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抽检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调研、业务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7,808.00元,比上年减少81,016.00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1,597,914.32元,其中,流动资产467,867.79元,固定资产40,916,285.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3,76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699.2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2,699.25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资产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非财政拨款收入结余。(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41401111
[附件: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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