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特制定企业价格行为年度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任务
企业价格行为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3年6月-9月。
三、抽查对象
按照《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企业价格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辖区企业价格行为共3家进行抽查。
四、名单抽取
严格按照《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企业价格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人员由市局执法检查人员在名录库和专家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
五、检查内容
按照《企业价格行为监督检查项目表》相关内容开展。
六、抽查方式和程序
(一)抽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
(二)抽查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查日期前1日(只能提前1日)以电话方式通知被抽查单位,特殊情况的,抽查组可以直接前往被抽查单位实施抽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进入被抽查单位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等有效证件,当面将《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价格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通知书》(详见附件1)交与被抽查单位负责人,告知本次监督抽查的目的,介绍抽查组成员、抽查依据、抽查内容、工作流程、工作纪律以及需要被抽查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五)抽查工作包括召开会议、查看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情况汇总、交换意见等,采用听取汇报、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需要采集客观证据的,应当采取复印、影像等方式留存证据。
(六)抽查组如实填写《企业价格行为现场监督检查记录》(附件2)客观记录监督抽查结果,由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抽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具有可追溯性。
被抽查单位对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并记录在备忘录。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书面注明原因记录在案。
七、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分为4类,包括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由州市场监管局将抽查结果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八、抽查结果的运用
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抽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各类隐患和问题由被抽查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后续监管闭合。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负责严格执法查处。
九、工作要求
抽查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抽查工作内容和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抽查结束后要做好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抽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检查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辖区企业大力宣传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重要性和信用监管的必要性,促进企业提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意识。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2841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新光路7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