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466    作者: 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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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盐业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办重大违法案件;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盐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负责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瑞丽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报送制度;承担瑞丽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及处置等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负责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标广告等审批事项的批准、备案及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技术审查及现场核查。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商标申报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专利保护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品牌发展战略相关政策;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和监督制度,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等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立足“大监管”,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建立市乡村三级责任体系,通过实地督导等形式压实责任。前三季度干部督导任务完成率100%、问题整改率100%;二是加强食物中毒防控,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共发生误食野生菌、误饮自制泡酒中毒及沙门氏菌感染事件共计13起53人,均无死亡;三是强化重要节点餐饮保障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顺利开展餐饮保障24次2.5万人次,备案自办宴席130次;四是强化食品安全抽检,保障舌尖安全。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检及快检1812批次,合格率98.23%,不合格产品按规定严格核查处置。

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一是完成涉疫药品医疗器械全覆盖检查,强化甲流药品“三保”;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环节检查,严查药品拆零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指导等环节违行为。完成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样送检44批次,监督销毁过期药品、医疗器械5次200余种300余批次;三是多方协同推动“药剑”“含特殊复方制剂药品专项整治”等联合行动纵深推进,检查经营主体125家,约谈1家,责令清除问题广告1起,下达行政指导建议书1份。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20处;二是开展场(厂)内机动车辆、氧气、环保、城镇燃气等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共检查各类设施设备323台/个,排查应登未登设备71台,下达监察指令书23份,整改正在推进中;三是有序推进气瓶质量安全检查,审核通过气瓶4.465万只;四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约谈6次,检查使用单位322家,梳理突出问题58项,完成整改52项,立案1起,查封违法使用电梯2台。

强化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认真开展工业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检查企业8家次,配合完成告知承诺现场审查3家;二是制发瑞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三是扎实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相关经营户352户次,发现安全隐患14个均已整改;四是强化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开展省、州、市各级监督抽查57批次、风险监测4批次,立案查处检验不合格产品,执罚金额1.64万元。

2、立足“大质量”,增强发展后劲

统筹推进全市质量发展。牵头制定《瑞丽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服务中小企业16家,组织开展全市《质量强国纲要》宣贯,实现辖区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培训全覆盖。

标准化、认证认可继续加强。牵头制定《瑞丽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引导帮助34家生产企业公示在用标准114个涉及153种产品;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质评审12家次,抽查9家,召开行政约谈会议1次,立案查处1件。

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持续强化。一是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持续开展走基层活动。目前有有效商标5122件,有效专利299件。今年成功注册商标369件,开展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培训1次、调研2次、专利摸底调查1次,撰写调研报告1份,申报云南省知识产权高层人、云南省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各1人;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核实非正常申报专利4件均已撤回,立案商标侵权案件11起,结案7起,执罚金额5.63万元,没收侵权电器一批,责令拆除侵权招牌5块;三是依托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共展出展板21块,悬挂标语8条,发放宣传品3000余份,接待咨询200余人次。

3、立足“大市场”,多措并举护民生

4、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办理食品、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许可业务968件;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91.92%、99.2%、84.88%,移出或恢复经营异常2947户/次。完成2023年市场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方案并抽取检查对象;三是加大力度开展食品、反不正当竞争、走私、逾期未年报等违法行为查处,立案118件案件,案值231.15万元,执罚金额91.34万元,移送涉药案件2件;四是强化消费维权。受理投诉举报448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7.84万元;五是开展“放心消费在瑞丽”创建活动,成功创建承诺单位314户,示范单位27户,消费维权服务站6户,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家。

聚焦民生领域集中整治,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检查计量器具2080台(件),完成强检计量器具网上报检65家;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检查广告420条,清除问题广告72条,手机广告铃声1条,下发行政指导建议书55份,约谈5次;三是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价格监管,深化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开展专项检查10次;四是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发现销售无水乙醇2户、清理违规链接2条;五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各类涉旅经营户70户次、检查景点景区12个次;六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共审查存量政策措施20份,废止2份,修改1份;七是持续推进打击传销,处置涉老传销违法行为线索2条;八是加大“双打”力度,立案查处8件,执罚金额2.033万元。

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上持续发力。完成产业奖补验收2轮140户,兑付补助金98.30万元,上报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23人获补助2.30万元,通过外出务工补助申请11人,引入社会捐助基金2.30万元爱心助学,实现挂包村消费助农帮扶8.565万元(其中社会爱心人士帮扶4.897万元),成功申请困难户临时救助15户,顺利签订公益岗合同108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1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计财股、市场稽查大队、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专利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监督检查股。下设6个派出机构,包括: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一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二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三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四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五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六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人(离休0人,退休79人)。

年末其他人员2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1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3.4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3.37万元,下降11.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9.52万元,下降11.4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3.85万元,下降27.80%。本年度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专项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1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17万元,占总支出的82.91%;项目支出344.40万元,占总支出的17.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8.60万元,下降11.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88万元,下降3.12%;项目支出减少204.72万元,下降37.28%;事业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本年度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专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1.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0.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4.4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市场专项整治项目经费12.0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专项整治支出

2.非税收入安排单位执收成本支出288.1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成本支出;

3.中央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10.64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支出

4.其他就业补助资金0.94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支出;

5.遗属补助资金3.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对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2.34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支出

7.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3.65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支出;

8.其他普惠金融发展资金1.14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支出;

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资金1.85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49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0%。与上年相比减少259.52万元,下降11.47%主要原因本年度减少了省级应急保供专项资金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97.00万元,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36.49万元,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支出298.7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6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13万元,“贷免扶补”等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支出7.81万元;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32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3.6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0万元,疫情防控对企业的贴息补助支出22.3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贷免扶补”等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支出4.79万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对企业的补助支出1.85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95.9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万元,决算为1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决算为16.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3%,完成年初预算的6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2.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57%,完成年初预算的52.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决算为1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规定收取伙食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6万元,1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减少5.65万元,下降2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9万元,增长1369.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本年度增加专项工作检查督查工作,较上年增加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市场专项检查、执法办案、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督查、工作调研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81万元,比上年增加2.03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255.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33万元,固定资产2,186.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36万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0.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23项,账面原值100.0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41401111

[附件1.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