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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盐业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办重大违法案件;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盐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负责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瑞丽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报送制度;承担瑞丽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5.负责药品(包括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及处置等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7.负责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标广告等审批事项的批准、备案及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技术审查及现场核查;
9.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商标申报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专利保护检查工作;
10.贯彻落实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品牌发展战略相关政策;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和监督制度,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等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计财股、市场稽查大队、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专利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瑞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一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二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三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四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五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六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0人(离休0人,退休80人)。年末遗属4人。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立足“大监管”,守牢“三品特”安全底线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建立市乡村三级责任体系,通过实地督导等形式压实责任。截至目前,瑞丽市辖内纳入包保且已导入平台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共计4955户,其中:A级(州级领导包保)5户、B级(市级领导包保)18户、C级(乡镇级领导包保)273户、D级(村级领导包保)4664户。二是加强食物中毒防控,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24年以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共处置上报食源性疾病事件13起,确定为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网络上报6起(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食品危险因素暴露48人,发病16人,死亡病例1例(因食用曼陀罗泡酒中毒);三是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建立市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先后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应急演练。截至目前,498名干部已对8069家包保主体开展督导;四是强化食品安全抽检,保障舌尖安全。共完成各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253批次,共检出不合格食品47批次,抽检合格率96.2%,已立案47批次(其中,已办结22批次,正在办理25批次)。
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一是完成涉疫药品医疗器械全覆盖检查,强化甲流药品“三保”;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环节检查,严查药品拆零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指导等环节的违法行为。2024年瑞丽市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158家次,药品使用单位53家次,疫苗接种点20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1家次,使用医疗器械单位38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73家次,举办培训班1次,参加各类培训3次,参加各类培训人数12人,一共检查出动362人次,检查出动车辆40次。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协同推进。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将70家重点使用单位纳入了日常监管工作计划,目前已全部完成常规检查;二是以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主线,深入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场(厂)内机动车辆、氧气、环保锅炉、城镇燃气及电梯等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有序推进云南省气瓶质量安全管理信息追溯系统,审核通过气瓶63867只,加大对农贸市场、餐馆为重点加大对未赋码气瓶检查力度。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2家,检查特种设备712台,下发监察指令书24份,立案1起。检查电梯1348台次,检查出严重问题隐患18项(均已完成整改),封停电梯4台,立案1起。检查特种设备1510台,下发监察指令书87份,立案1起(使用检测不合格电梯),查封特种设备4台(电梯),查出突出问题58项,已整改52项台。
强化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认真开展工业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检查企业8家次,配合完成告知承诺现场审查3家;二是制发瑞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三是扎实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相关经营户352户次,发现安全隐患14个均已整改;四是强化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开展省、州、市各级监督抽查66批次、风险监测6批次,立案查处检验不合格产品,执罚金额27,000.00元。
2.立足“大质量”,增强发展后劲
统筹推进全市质量发展。牵头制定《瑞丽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服务中小企业16家,组织开展全市《质量强国纲要》宣贯,实现辖区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培训全覆盖。
标准化、认证认可继续加强。牵头制定《瑞丽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引导帮助34家生产企业公示在用标准114个,涉及153种产品;参加检验检测资机构质评审14家次,抽查12家,召开行政约谈会议3次,立案查处1件。
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持续强化。一是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持续开展走基层活动。目前有效商标5313件,注册264件;有效专利395件,其中今年授权78件,其中发明2件,实用新型50件,外观设计26件:高价值发明专利13个;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1所,商标代理机构3个:省级知识产权实务人才1人;三是依托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共开展培训4次,走访调研各驻瑞科研院所、企业30户次。
3.立足“大市场”,多措并举护民生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办理食品、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许可业务1061件;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88.27%、96.8%,移出或恢复经营异常2791户次。完成2024年市场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方案并抽取检查对象;三是积极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反不正当竞争、打击走私利剑护蕾等专项执法工作,着重开展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处。截至目前,累计查办案件466件(含简易程序367件),案值253,100.00元,罚没金额156,770.00元;四是强化消费维权。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10497件,其中投诉8668件,举报1775件,咨询5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130,200.00元。受理12345热线1563件,办结1423件(正在办理中140件),办理来信261件、信访件467件、营商环境31件等各类投诉(举报)共3745件。
聚焦民生领域集中整治,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检查计量器具1349台(件),完成强检计量器具网上报检65家;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检查广告169条,清除问题广告72条,手机广告铃声1条,下发行政指导建议60份,约谈5次;三是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价格监管,深化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开展专项检查10次;四是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清理违规链接2条;五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各类涉旅经营户1429户次、检查景点景区75个次;六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全市相关部门上报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文件0份,累计清理涉及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文件16份,其中1份到期正在进行政策调整,2份废止;七是持续推进打击传销,排查经营户、饭馆、仓库、出租房及会议场所106户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
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上持续发力。完成产业奖补验收2轮126户次,兑付补助金1,140,900.00元,上报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19人,其中春季学期已发放9人共20,500.00元,秋季学期申报10人待发放,通过外出务工补助申请13人,发放补助130,000.00元,引以入社会捐助资金50,000.00元为学生爱心助学,引入物资价值36,000.00元用于设施建设和活动资金,实现挂包村消费助农帮扶订购蜂蜜及柚子,成功申请困难户临时救助7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322,246.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22,246.85元,占总收入的99.5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7,353.21元,增长0.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7,353.21元,增长0.93%;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放心消费在瑞丽工作经费以及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0,321,728.85元。其中:基本支出17,413,530.53元,占总支出的85.69%;项目支出2,908,198.32元,占总支出的14.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001.89元,增长0.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1,720.17元,增长4.20%;项目支出减少535,718.28元,下降15.56%;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放心消费在瑞丽工作经费以及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13,530.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49,479.63元,占基本支出的92.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4,050.90元,占基本支出的7.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08,198.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市场专项整治项目经费99,482.00元,主要用于市场专项整治支出;
非税收入安排单位执收成本支出2,748,432.32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成本支出;
中央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支出;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3,900.00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支出;
遗属补助资金36,384.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22,246.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相比增加187,353.21元,增长0.94%,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5,53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0%,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020,456.00元,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16,650.90元,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支出2,768,432.3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绩效考核奖励金支出。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9,49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9%,完成年初预算的209.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6,450.08元,职业年金缴费452,26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592.21元,死亡抚恤金支出918,501.60元,退休人员经费支出47,400.00元,“贷免扶补”等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支出3,900.00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36,38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0,55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完成年初预算的94.3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2,749.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0,354.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455.3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6,6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完成年初预算的164.93%。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046,65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提高公积金缴费比例。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决算为113,6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390.00元,下降39.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000.00元,决算为105,34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71%,完成年初预算的3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8,2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9%,完成年初预算的20.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169.00元,下降3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21.00元,下降64.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6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390.00元,下降39.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000.00元,决算为105,3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8,2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规定收取伙食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169.00元,下降3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21.00元,下降64.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规定收取伙食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0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市场专项整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8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工作督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4,050.90元,比上年减少144,056.24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4,919,527.99元,其中,流动资产571,944.24元,固定资产14,296,422.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1,161.1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7,635,206.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71,331.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57.72平方米(机构改革无偿调拨),账面原值3,374,948.98元;处置车辆1辆(机构改革无偿调拨),账面原值430,14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5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5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927.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927.3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41401111
[附件1: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21110023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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