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瑞丽市司法局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址:瑞丽市CG3号路
(三)建设规模和估算:
1、建设内容
司法业务用房:主体工程:新建司法业务用房一栋,地上4层框架结构。附属工程:门卫室、室外活动场地、场地硬化、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围墙、绿化、电动伸缩门及翼闸门等。
2、建设规模
总面积为:1479.06平方米。其中:司法业务用房1幢,地上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79.06平方米;
3、投资估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317万元。
二、立项依据
瑞丽市司法局根据《2011年12月2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1期)《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德宏州瑞丽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12〕13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瑞丽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瑞丽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的立项批复》(瑞发改字〔2015〕191号)文件的通知
三、实施主体
主管部门:瑞丽市司法局
项目单位:瑞丽市司法局
四、实施方案
(一)项目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云南省桥头堡建设的政策,符合地方各级相关规划及教育工作精神,是德宏州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全面提高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发展环境,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3、本项目拟采用方案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其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项目的社会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都表明项目是可行的;
4、项目建设土地手续、环境保护、项目供水、供电、通信等项目外部条件已经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具备。
5、项目的建设实现了司法业务用房基础建设整体提升,最大化提升瑞丽市司法局现有土地利用效益和硬件质量
(二)总体思路
1、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司法业务用房的建设既要满足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证等功能的要求,又要适应司法业务今后的发展。规划到位,分期建设,具有弹性空间。
2、注重司法业务办公环境营造,有丰富的序列感,层次感,优美舒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交融,空间景观和主体建筑富有文化氛围。
3、业务用房的基础设施能充分满足司法办业务与法律服务功能的需要,实用方便,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保证高效有序。
4、建筑物要招按照规划,充分利用地形,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注意节约土地和节约能源,使建设投资经济有效。
(三)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财政预算安排与上级补助的方式实施。
(四)预期成果
1、项目建成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改善瑞丽市司法办公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地区司法办公资源配置,促进瑞丽司法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项目建成能完善瑞丽市司法局的基础设施,优化办公条件,提高办公水平,全面提高法制宣传力度,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依法治市,适应全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实施周期
2015年—2020年
六、本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预算安排为140万元;
七、绩效目标和指标
1、全面提高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发展环境。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农村、学校等普法活动,全面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普法品牌。
2、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3、加快法律服务发展步伐,切实做好惠民工程。扩大律师参与社会管理范围,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4、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依法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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