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司法局

瑞丽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1544    作者: 日期:20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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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瑞丽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瑞丽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区、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4.负责协调管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瑞政发〔2012〕95号),设立瑞丽市司法局,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政科级。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设置12个内设机构,具体机构名称为:1.办公室;2.依法治市秘书传;3.规范性文件审查股;4.社区矫正管理股;5.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证律师管理股;6.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7.普法与依法治理股;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9.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10.律师工作管理股;11.法律顾问管理股;12.政工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进一步加强“两类人员”的管控,持续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新模式;三是加快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涉外法务服务中心大楼建设落地;四是进一步研究推进缅方律师到中国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提供涉缅法律咨询服务相关事宜;五是持续推进普法工作的开展,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部分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人员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3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保障资金0人。2021年人员比2020年减少5人,其中:调出1人,退休1人、辞职1人、开除1人,死亡1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公务用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瑞丽市司法局财务总收入989.14万元,其中:上级部门补助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869.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结余结转安排119.15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比上年的1414.79万元减少425.65万元,减少30.09%,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将上级补助收入纳入本级预算,减少80万元;本年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经费比上年减少140万元;结转结余比上年减少6.77万元;因在职人员减少5人,人员经费减少198.8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减少94.74万元,绩效工资减少104.1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9.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9.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9.1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9.98万元(本级财力848.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1324.01万元减少334.87万元减少25.29%,主要原因是:人员比去年减少5人,因人员减少5人,人员经费减少194.87万元,本年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经费比上年减少14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82万元,占总支出的77.02%,项目支出108.16万元,占总支出的22.98%。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司法局本级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为869.98万元, 比上年的1208.87万元,减少28.03%。减少的原因是:

行政事务“2040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类)”支出698.82万元,比2020年的971.15万元减少28.04%,减少的原因是:(1) 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761.82万元,2020年为883.49万元,比上年减少13.77%,是因2020年人员调出比上年减少5人;(2)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项目支出减少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经费140万元,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经费支出为108.16万元,而2020年项目经费为221.5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13.3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2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06款)”支出,主要反映司法公共安全的支出是:

2040601-行政运行59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办公经费、退离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支出等;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2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业务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对话等支出。项目支出 28万元主要支出是:其中:人民调解员补贴25万元、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3万元。

2040605-普法宣传3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支出,主要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制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040606-律师管理2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万元。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2040610-社区矫正23.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3.16万元。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6万元,比上年69.96万元,减少13.58%,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出减少5人。

210-卫生健康支出55.77万元,比上年63.78万元,减少12.56%。

2210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54.92万元,比上年的62.02万元,减少11.45%。是因在职人员减少5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本级财力支出86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82万元,项目支出10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719.2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2.2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普法宣传项目36万元、人民调解员补贴25万元、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3万元、律师管理21万元、社区矫正23.16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用于保障瑞丽市司法局机关、下属7个司法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761.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90.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6%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5%。

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2021年基本支出为761.82万元,比上年的971.15万元减少21.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719.24万元,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865.67万元,比上年减少16.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5人,2020年年末在职人数是50人,而2021年只有45人;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05.48万元,2021年为70.74万元,减少32.93%。减少的原因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2.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用于保障瑞丽市司法机关、下属7个司法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16万元,其中:普法宣传项目36万元、社区矫正23.16万元、人民调解员补贴25万元、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补助3万元;与上年的221.52万元相比减少51.1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比2020年减少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经费14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瑞丽市司法局无此项目年初预算资金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瑞丽市司法局无此项目年初预算资金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瑞丽市司法局无此项目年初预算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5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支出减少3%。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瑞丽市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计划开展工作情况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瑞丽市司法局接待费开支预算4.8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初预算5万元,减少 0.15万元,下降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验收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预计接待批次5次,接待人数4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瑞丽市司法局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后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运行维护费7.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4万元,减少3%。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各乡镇基层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用于普法宣传、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刑释人员矫正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瑞丽市司法局接待费开支预算4.8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初预算5万元,减少 0.15万元,下降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验收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预计接待批次5次,接待人数40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瑞丽市司法局本局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的原则,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合理的编制了2021年本级项目预算,项目总支出为210.9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87.16万元。现将部门重点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如下:

2021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让部门项目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并根据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概述和分析绩效完成目标:

(一)经济效益目标

1. 控制好年初预算配置。财政供养人员要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等于100%;

2. 预算执行方面。项目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原则上不作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三公”经费总体控制不能超过上年初算数。

3.预算管理方面,强化项目专项资金制度执行,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重项目支出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也是严格政府采购制度,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4.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盘点和资产清理。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1、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2.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项目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的实施。财务核算上,杜绝超预算现象的发生,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经费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支出,主要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制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支出,主要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三公”经费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0.24万元,与上年22万元对比减少8%。减少的原因是:因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瑞丽市司法局办公费10.74万元、水电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其他商品各服务支出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500111


     [附件: 2021年瑞丽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瑞丽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