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司法局

瑞丽市司法局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文本

浏览量:23348    作者: 日期:2017/10/23

第一部分  瑞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区、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4、负责协调管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年,也是瑞丽市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全面建设之年,根据中央、省委、州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我局2016年的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1、全面提高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发展环境。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农村、学校等普法活动,全面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普法品牌。

2、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发挥人民调解维稳基础作用,完善社区矫正和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3、加快法律服务发展步伐,切实做好惠民工程。扩大律师参与社会管理范围,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4、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实力。抓好司法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抓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5、围绕干部素质提升,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以干部素质提升为切入点,开展廉洁执法经常性教育,在思想、组织、业务、作风、执业环境上全面升级,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发展环境,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0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公务用车1辆。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我局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1人,系我单位新调入人员。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9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1.38万元,占总收入的9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2万元,占总收入的0.35%。总收入与上年的566.15相比增加61.54%,;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的555.41万元相比增加64.09%;其他收入3.22万元与上年的10.74万元相比减少70.01%

主要原因是1、今年拨款包含着2015年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补发款。

2、其他收入减少是属于政府提倡简政放权,减少行政收费,2016年房地产交易不强制进行公证处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83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29万元,占总支出的92.58%;项目支出62万元,占总支出的7.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XX万元,占总支出的XX%。与上年对比增加20.5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15年工资福利支出为346.9万元,2016年工工资福利支出为473.65万元,增加了126.7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司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3万元。与上年的153.38对比减少14.3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5年办公设备购置费为54.57万元,2016年办公设备购置费14.65万元,减少了73.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为27.23万元,2016年为4.1万元,减少84.94%,减少的主要原是2016年下半年进行了公车改革。2016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主要原因是房屋建筑物构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6年用于瑞丽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构建支出80万元,用于三个司法所办公楼修缮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4%。与上年的690.29对比增加19.97%,主要原因是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15年工资福利支出为346.9万元,2016年工工资福利支出为473.65万元,增加了126.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综合考评绩效奖;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6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8%。主要用于禁毒管理支出1.06万元、司法行政运行526.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万元、基层司法所业务25.84万元、普法宣传15.86万元、律师公证管理1.6万元、法律援助14.4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142.1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9.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预算的2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2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12.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瑞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了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做到严格标准、务实节俭、简化礼仪、有利公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6.022015年的29.31万元减少23.29万元,下降7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万元减少22.79万元,下降8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万元减少0.92万元,下降39.1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16年下半年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瑞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了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做到严格标准、务实节俭、简化礼仪、高效透明、有利公务。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占68.1%;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占23.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各司法所执法执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司法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州、市主管部门对瑞丽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业务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0部门XX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办公设备购置为20.93万元,本年实际支出为14.6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28万元,减少了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部门收入减少;二是部门严格执行资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坚持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六、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遇话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支出,主要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制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支出,主要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 “三公经费”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3万元,与上年153.38对比减少14.3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5年办公设备购置费为54.57万元,2016年办公设备购置费14.65万元,减少了73.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为27.23万元,2016年为4.1万元,减少84.94%,减少的主要原是2016年下半年进行了公车改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瑞丽市司法局办公费29.96万元、印刷费11.45万元、水电费0.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65万元、劳务费47.25万元、邮电费9.4万元、差旅费6.55万元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2%。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国有资产年末数为550.31万元,其中:房屋338.07万元、车辆6辆、金额105.44万元、办公设备106.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瑞丽市司法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文章来源:瑞丽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