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及省、州驻瑞各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按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德宏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版)》、《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所列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对涉及瑞丽市的事项进行清理,共取消证明材料40项、保留证明材料46项。经瑞丽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瑞丽市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附件1.瑞丽市各部门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 附件2.瑞丽市各部门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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