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瑞丽市“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已通过复审会议推荐评选出一批“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
瑞丽市“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评选表彰复审会议,并且已对中共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瑞丽市监察委员会等30个先进集体、龚媛等40名先进个人、金瑞等40名先进工作者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对推荐对象通过初审公示的情况,经过认真审核、集体研究,未发现推荐对象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未收到对拟推荐对象通过初审的公示有不同意见的情况,并确定了拟表彰对象名单(具体名单附后)。根据要求,现予以拟表彰对象通过复审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邮箱等形式向瑞丽市“七五”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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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司法局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瑞丽市“七五”表彰先进集体(30个)]
[附件: 瑞丽市“七五”表彰先进个人(40个)]
[附件: 瑞丽市“七五表彰”先进工作者(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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