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瑞丽市审计局自2018年5月4日至8月31日,对瑞丽市2016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16年10月10日,中共德宏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复2016年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办发[2016]7号)文件,对瑞丽市申报的2016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9个自然村”项目计划所列的开发任务、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
(二)项目完成及验收情况
瑞丽市2016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底进场施工,2017年6月底竣工。共完成新建文化活动室5幢,水泥道路硬化2条,总长度1331.2m,场地硬化2469.39㎡,安装太阳能路灯58盏,实际完成总投资503.19万元。
2018年2月11日,由市新农办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县(市)级验收,验收组意见:工程总体质量较好,一致同意通过县(市)级验收。
(三)项目决算审计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送审金额517.94万元,审定投资金额512.34万元,审减金额5.60万元,审减1.08%率。
(四)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40.00万元,其中:省级90.00万元、州市级440.00万元、瑞丽市弄岛镇人民政府整合资金10.00万元。
截至2018年5月31日,该项目累计支付资金394.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85.31万元,设计费5.50万元,造价咨询服务费3.4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款5.6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款 5.60万元的问题,责成瑞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瑞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价款支付给施工单位,对审计建议予以采纳。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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