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瑞丽市审计局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1月10日,对云南省瑞丽市高新农业技术开发园区2013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14年4月10日德宏州水利局、德宏州财政局以《德宏州水利局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瑞丽市高新农业技术开发园区2013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批复》(德水农〔2014〕7号)文件,批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批准概算总投资572.18万元,其中:政府补助资金324.06万元(省级补助金为200万元,州级和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24.06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为248.12万元。
(二)项目完成及验收情况
项目于2015年3月2日开工,工程于2016年12月30日竣工。共完成新建取水坝1座,净水池1座,蓄水池9座,管理房(水肥控制室4间)110㎡,安装加压水泵5套,安装输配水管道13.41km。
2017年2月18日,建管局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对项目一标段建筑及安装工程进行验收,项目验收评定为合格。
(三)项目决算审计情况
项目送审金额为227.02万元,审定金额为226.73万元,项目审减金额为0.29万元。
(四)财务收支情况
截止2017年11月10日,项目累计到位资金24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00万元,自筹25.00万元;项目累计支付资金194.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支出132.37万元;管材采购支出44.82万元;待摊投资支出17.65元(其中:管理费1.65万元,监理费4.00万元,设计费12.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0.2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款0.29万元的问题,责成瑞丽市人民政府水利局依法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瑞丽市人民政府水利局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价款支付给施工单位,对审计建议予以采纳。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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