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审计局

瑞丽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浏览量:14229    作者: 日期:2018/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瑞丽市审计局20173月至5月瑞丽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2017年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在总体把握税收征收和征收管理情况的基础上,以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数据为基础,充分应用地税联网审计系统,开展外部涉税数据比对分析,集中筛查审计疑点后,重点对税收征管制度执行、税源管理、税收退库及漏征漏管税款等情况进行审计。

2017年市地税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96853万元,其中:组织地方税收收入55515万元(其中各种税收收入53871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1644万元);社会保险费收入37952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091万元;工会经费1398万元;残疾人保障金341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5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地税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方针和州地税局工作总体部署,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攻坚克难,压实组织收入责任,及时分解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地方税收各项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通过审计发现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23户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后未缴纳相关税款, 应缴未缴税款22.5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责成市地税局加大税款追缴力度,按照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制定追缴计划,力争应收尽收。

建议市地税局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使纳税人熟悉、了解税法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提高税法遵从意识,由被动接受转到主动关注,从而使税收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地税局按要求对23户纳税户进行了催报催缴,截至2018年7月30日催缴入库7户,入库税款2.44万元,加收滞纳金0.63万元;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纳入非正常户管理4户;多次催缴未缴税,列入欠税管理1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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