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安全监督股)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对各股室及站、所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对综合性和专题性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提供决策依据;承办重要会议;负责文秘、档案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督;对水利系统的国有资金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信息、信访、保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计划生育及局机关的环境卫生、用车、用水、用电的管理;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人事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日常工作和本局(包括基层单位)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库、堤防、渠道、防洪设施设备的安全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负责制定隐患整治方案,督促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防洪抢险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对水库大坝、堤防蚁害的防治;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施工生产行为,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水工程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按要求向市应急管理局和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统计报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联系电话:0692-4147799
二、水政水保股(瑞丽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办公室)
拟订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水利方面的方向和发展策略,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方案,实施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承办部门及乡(镇)间水事纠纷的协调工作;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工作;承办水资源行政诉讼和水法规普法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编制中长期及年度水土流失保护规划、计划;负责对生产和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指导乡(镇)水土保持站的工作;承办水土保持行政诉讼和普法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制度;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承担水利行政审批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20414
三、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20667
四、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股(农村水电股)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主管乡镇集中供水与农村人畜饮水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
研究制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水利规划;负责审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各阶段设计任务书;承办水利科学技术协作与交流,归口管理水利学会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和调查分析。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开工备案、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小水电建设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16262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7799/412899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卯喊路103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