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民宗局

2016年瑞丽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21844    作者: 日期:2017/2/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瑞丽市民宗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瑞丽市民宗局政府信息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民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府大楼三楼329室,邮编:678600,电话:0692-4141616)。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市民族宗教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机整体。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2.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股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公开,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3.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提高业务能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要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认真、及时梳理本部门权力事项,列出权力清单,并根据部门职能梳理上报职能清单;及时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申报、下达等公示工作,积极落实专项“阳关管理”工程;扎实做好云南政务服务网中本部门的基础数据上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动公开国家级政策法规文件3条、省级政策法规文件2条。2016年度公开信息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文件类信息、便民服务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是瑞丽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2016年,新闻发布0次;

(二)2016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

(三)2016年,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注册了新浪微博公众号;

(四)2016年,调整了市民宗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2016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免于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新媒体工具应用有待强化、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以四大举措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新媒体的运用,更加方便群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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