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民宗局

2017年瑞丽市委统战部(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23930    作者: 日期:2018/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瑞丽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等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瑞丽市民宗局政府信息网公布(https://www.rl.gov.cn/smzj/Web/)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民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府大楼三楼329室,邮编:678600,电话:0692-4141616)。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市统战、民族宗教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机整体。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2.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股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公开,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3.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提高业务能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要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公开信息1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内容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4条、通知公告10条、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划计划类信息6条、三公经费财务公开类信息9条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是通过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瑞丽市民宗局公开专栏渠道进行公开140条,瑞丽统战民宗微信公众号公开17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制定了《瑞丽市委统战部(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对涉及民族宗教的国家方针和政策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和发布。转载云南民族宗教网对相关政策法规解读4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7年未发生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政务舆情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7年受理申请数量(含2017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为0件;

(二)办理申请数量为0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单位应公开的内容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并及时进行了更新,未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内容。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一旦出现由于职能职责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出现不予公开事项应进行公开的情况,我局将及时进行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新媒体工具应用有待强化、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以四大举措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新媒体的运用,更加方便群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中共瑞丽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