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确保本辖区的消防安全,预防、扑救火灾和应急疏散,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疏散任务
1、疏散工作平时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及安全检查、培训演练的具体工作,发生火灾时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散自救工作;平时负责义务消防的学习、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工具的保管使用和检查登记,发生火灾时开展灭火救护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气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警戒组在发生火灾时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2、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消防人员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3、配合协助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二)报警和接警
一旦发生火情,首先报警,每位群众都有报警义务。报警早、损失小,发现火灾应及时拨打“119”及负责人电话。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拨错电话,不延误时间。
2、讲清起火地点、部位、报警人的姓名、电话。
3、讲清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位置、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消防车能否到达现场。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在场人员扑救火灾、救助被困人员及疏散人员、物资。
(三)初起火灾的扑救程序和措施
查明情况
1、起火部位,燃烧物的情况,火灾范围,火灾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
2、是否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
3、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资,查清数量、存放地点及危险程度。
4、查明贵重财物的数量,存放地点及受火势威胁的程度。判断是否要疏散和保护。
抢救人员
1、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因,要立即协助消防及医疗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2、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
3、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门窗边、墙角、柜台、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是否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4、人员受伤,实施初期治理,并送往医院抢救,杜绝因抢救不及时造成伤者死亡事件发生。
疏散物资
1、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
2、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
3、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
4、人员、物资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5、当消防队赶到时,指挥人员应将现场情况及时向消防队汇报,告知消防队购物中心的消火栓位置,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确保对消防车辆供水,保证灭火的正常进行。
三、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事发单位、乡镇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疏散火灾现场周边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报告镇消安委。
(二)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1、扑救火灾
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地方专业防扑火队、半专业防扑火队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铁路线路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发布信息
通过多种方式、途径,按照“快报事实,慎讲原因、重在态度、进展续报”的原则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7、火场清理看守
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8、应急结束
在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9、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人员,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四)响应终止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按照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按照规定移交火场,并逐级上报。
畹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畹町镇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通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5151353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畹町镇民主街167号 邮编:67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