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

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985    作者: 日期: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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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力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促增收,特色兴农稳步发展

农业发展提质增效。2023年完成大春农作物种植总面积1.3万亩;完成小春作物种植4496亩。充分利用热区优势,引进东北油豆订单种植,每亩收购价预计1万元。香料烟种植376.3亩,平均亩产量199.96公斤,同比增长7.64%;平均亩产值5503元,同比增长16.84%。成功申报省级“一村一品”:混板村毛叶枣;州级“一村一品”:芒棒村坚果。芒棒科技创新村项目申报,已获省级初审通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成效明显,水稻和玉米病虫害、红火蚁统防统治等科学防治进村入户到田间,发放药物及杀蚁饵剂12360袋,宣传资料600余份,累计受益909户,受益面积3300亩。农业保险稳步推进,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水稻投保250.5亩,玉米投保366亩,橡胶投保106亩。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和稳岗就业等重点工作落实迅速、成效显著,总投资4480余万元的20个乡村振兴项目已完成决算并移交登记,政府救助平台及政策“明白纸”宣传到每家每户,预警分析与风险研判及时有效,帮扶措施跟进更加精准,32人跨省务工获得政策补贴,85%的脱贫劳动力通过就业取得工资性收入,兑付产业奖补资金110余万元,脱贫青年的就业本领通过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得到持续提升,小额信贷的贴息户数与贷款金额实现双增长,农村房屋共排查6245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万元及时兑付到位,医疗保险、政策兜底等措施全面到位,2023年脱贫户与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24.2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示范点创建亮点纷呈,高质量完成了各项考评指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95%以上。

2.稳民生,推动社会保障完善

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面摸排未纳入救助范围困难群众,我镇有城乡低保对象70户157人,申请新增纳入低保4户12人。全年通过镇级审批发放临时救助12户2.97万元;上报市民政局临时救助28户17.5万元,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解决了实际困难。2023年医保参保缴费9862人,参保率98.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缴费2176人,完成率97.84%。对符合低保转特困条件的“应转尽转”,全年共有供养对象9户9人,申请新增纳入特困分散供养1户1人。认真摸底调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慰问辖区内困难残疾人31人次,共计发放慰问金10.5万元;摸底排查申报“阳光家园”护理项目15人,发放“两项补助”一级残疾260人次,二级残疾580人次,困难补助310人次,补助资金11.19万元。

应急处突迅速有力。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8日,畹町当面缅方一侧发生战事,期间流入畹町流炮14枚,流弹上百枚,涉及边民75户。炮弹弹片和子弹对居民房屋墙体、门窗、太阳能等造成不同程度伤害,对辖区居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畹町镇迅速启动辖区居民后撤应急预案,经分析研判,将畹町主城区划定为核心转移区,分别于10月27日、11月13日转移核心区居民,两批次累计转移1万余人次。设置集中安置区办公点,累计收集两千余条民意诉求,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期间安排专车每天接送学生上下学,并安排工作人员随车保障。开展“暖冬行动”,组织工作人员、村社干与群众一起包饺子。组织群众观看电影、跳广场舞、免费游玩景点。设置学生自习室,组织志愿者辅导学生功课。在全镇干部群众努力下,应急处置期间无一人伤亡。经统计,所有被破坏设施共计需修缮资金387.29万元。

3.抓保护,生态文明持续向好

绿美乡村初见成效。制定实施《瑞丽市畹町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目标将新合村委会团结村民小组创建为州级绿美村庄。今年,结合团结老兵村文旅项目,在团结村民小组原有绿化基础上,打造荷花观赏池及周围配套绿化,资金共投入500万元,发动群众参与村内绿化美化,村民在自家院子及房前屋后建起了小花园、小菜园和小果园,累计打造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现团结村绿美村庄打造已初见成效。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开展好“林长制”工作,共植树8325株,镇级林长、村级林长巡林共计72次,在巡林中发现问题31个,均已整改完毕。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建立“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制度,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54份。对重点区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排查出的28个隐患点均已整改完成。“河长制”工作扎实开展,清河行动的群众参与度越来越高、效果越来越明显,河湖长制年度考核优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16类专项治理全面巩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标。持续推进秸秆禁烧,累计出动车辆663辆次,人员1227人次,巡查6个村(社区)村(居民)小组1881次,发现焚烧生活垃圾8起,接到告警派单数482起(缅甸火点约200次),均已进行处置,批评教育121人;开出首单罚款,处罚1起露天焚烧垃圾案件,罚款500元。大力整治耕地流出,收到下发畹町镇2021-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图斑144宗,下派党员、干部挂村包组投入一线800余人次,完成畹町镇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任务702.1亩,全部通过省级审核。

4.补短板,推动城乡面貌焕新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持续改善城乡面貌,围绕村域发展、保护、建设问题,顺利完成整个畹町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农村主干道沿线、村庄周围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全部清零,村民维护环境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已完成5个村民小组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公路养护责任机制,全年共巡查各线40余次,及时处置雨季道路路基严重损毁共3处、路面水毁填铺3处,路面清除雨水冲刷土方1处、清除边坡塌方及倒塌树枝共10处。户厕改造工作已完成2023年度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任务。

5.抓作风,提质增效加强建设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监察监督,积极听取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8件,满意率98%。“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4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强化行政赋权,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研究省级行政赋权边合区工作、乡镇行政赋权工作,与省级、市级签订行政赋权协议,确保权力下放有所依,落得实。

多措并举抓好宣传。建好、管好、用活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11场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巾帼建功队、联防队等投入志愿服务及镇党委中心工作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文明创建、政策宣传、巡边护边等志愿服务60余场次。充分运用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全年畹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171条,畹町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编发宣传信息356期,边关畹町视频号发布视频55条。完成新闻重点选题线索报送2篇,共向州、市投稿先进典型材料、摄影作品共10件,被市级媒体平台及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发布7件;协助德宏团结报社等各级新闻媒体完成各类采访任务9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瑞丽市畹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瑞丽市畹町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瑞丽市畹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瑞丽市畹町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瑞丽市畹町镇财政所

6.瑞丽市畹町镇林业站

7.瑞丽市畹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

2.其他事业单位:瑞丽市畹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瑞丽市畹町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瑞丽市畹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瑞丽市畹町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瑞丽市畹町镇财政所、瑞丽市畹町镇林业站、瑞丽市畹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纳入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机构数2个,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8个,不一致的原因是决算报表按党委、政府来填,决算公开按“三定”方案机构数填,所以存在差异。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1辆为垃圾车、1辆为吸粪车,这2辆车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6,52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0.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01.17万元,下降46.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59.17万元,下降46.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4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疫情防控资金投入减少,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6,55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1.79万元,占总支出的19.72%;项目支出5,259.43万元,占总支出的80.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28.13万元,下降46.2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1.13万元,下降15.18%;项目支出减少5,397.00万元,下降50.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及2023年实施疫情防控资金及乡村振兴项目较2022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1.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4.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59.4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畹町镇人大代表工作及议案建议办理项目支出34.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工作经费。 

2.畹町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补助资金270.7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小组各项补助。

3.畹町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工作经费88.62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小组各项工作经费的支出。

4.畹町镇联防所工作经费1,222.14万元,主要用于联防员补助经费、边境电力保障项目专项资金、联防所伙食补助、联防所日常运维经费专项资金等各项支出。             

5.畹町镇疫情防控、边境管控工作运维项目支出1,100.9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2022年疫情防控保障遗留问题等方面的支出。 

6.畹町镇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6.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7.畹町镇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0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 

8.畹町镇齐心抗疫券经费109.48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齐心抗疫券支出。 

9.畹町镇不宜耕作土地休耕补助、农作物种植户一次性救助资金170.7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不宜耕作土地休耕补助和农作物种植户一次性救助。 

10.畹町镇乡村振兴生产发展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76.6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等支出。 

11.畹町镇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300.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12.畹町镇2023年度边民补助资金1,474.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边民补助。 

13.畹町镇混板村2021年强边固防“四位一体”试点项目经费69.74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强边固防“四位一体”试点项目建设。 

14.畹町镇2023年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扶持资金110.4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扶持。 

15.畹町镇机关行政运行管理事务项目经费93.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畹町镇行政规划、办公运作和日常运维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0.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3%。与上年相比减少5,659.17万元,下降46.4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资金、乡村振兴资金较2022年减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0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乡镇日常运转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8%。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等保费缴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1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6%。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各项公益事业,乡村振兴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4万元,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4.4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94%,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9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6%,完成年初预算的1.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4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9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1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瑞丽办事、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7万元,比上年减少93.50万元,下降68.67%,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公用支出,缩减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乡镇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706.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8.66万元,固定资产554.2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949.7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683.3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9.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4项,账面原值36.9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数据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实际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得等;

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77801111

[附件1.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