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和家庭给予奖励与扶助;即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对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实施“特别扶助”;可以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养老保障、分担风险,帮助其脱贫致富,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户籍为农村居民(含半边户);
2、农场改制人员依据《云南省卫计委关于农场改制人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德人口发﹝2015﹞6号转发云人口发﹝2015﹞2号确认;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4、本人或配偶必须有生育史,无违法多生育行为;
5、本人或配偶现存一个子女(含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只存活一个);
(二)扶助标准(2018年):独子父母(960元/每人每年);独女父母(1080元/每人每年)
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政策
(一)少生快富享受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
2、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3、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4、(独生子女户)自愿放弃再生育,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而且这个孩子是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的,与乡(镇)政府签订了终身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双女户)家庭子女数从未超过两人,现存两个女儿(包括曾有两个女儿现存一个,但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无违法生育史,并与乡(镇)政府签订了不再生育合同;
6、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暂不纳入;
(二)扶助标准(2018年):根据不同对象,每人发放至少1500元一次性奖励。
三、城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一)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包括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收养子女,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4、再婚夫妻以其本人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生育子女数或合法收养子女数分别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生育、收养的子女数计算;
(二)扶助标准(2018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5400元/每人每年,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还可以申报一次性抚慰金5000元(离婚为2500元),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的父母4200元/每人每年。
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申报流程:每年1-2月份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级计生宣传员提出申请→村级核实后上报乡镇初审→上报县级计生部门复审。
“独生子女户”的资格如何界定?
2015年12月31日之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2016年1月1日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
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妇;城镇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夫妇,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合法收养子女条件的,女方年满49周岁以后,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
什么是教育奖学金?
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业人口或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城乡居民,再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合法收养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均可在子女教育阶段给予奖励。
什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以服务团队为支撑,通过签约的方式,双方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凡辖区内常住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都可自愿参加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将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同时还可在就医方面,转诊方面、用药方面得到优惠。目前计生特殊家庭仍可免除签约费用。
什么是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为了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预防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畸形等风险,每一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育龄夫妇除可在各乡镇计生办参与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免费领取服用叶酸外,还可享受我市、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每孩次价值240元共19项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什么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和就医绿色通道?
联系人制度是乡村两级为每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安排了2名联系人(村级计生宣传员、乡级计生专干),特殊家庭如有需求可向联系人寻求咨询和帮助。
各级医疗机构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如果特殊家庭需要到乡镇及以上医院就医,可以通过联系人或者“家庭医生”的签约医生帮助层层联系转诊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以上政策、服务均可向户籍所在的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咨询!
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瑞 丽 市 计 生 协 宣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1458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