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瑞丽市丽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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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3日,瑞丽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瑞丽市丽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涉嫌使用未达到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资格的医务人员独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经查,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持有有效《诊所备案凭证》,刘某某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是外科专业,主要执业机构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刘某某未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现场调取一份名为“小玉”的病历资料,病案号20250***,主诉自觉咬肌肥大,影响美观。2025年4月5日17时30分,刘某某独立为名为“小玉”的患者注射了**U的(衡力)A-型肉毒毒素;2025年5月9日17时左右,刘某某再次为“小玉”全脸除皱(补打)**U的(衡力)A-型肉毒毒素,主治医师签字刘**。现场查见《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美容注射病历》身份证号码及电话号码未填写,《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注射美容知情同意书》、《注射除皱及填充术后须知》、《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病史采集记录》均无顾客签名。《注射美容治疗记录表》无治疗护士签字。
综上,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使用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刘某某,独立从事了医疗美容服务,且未按规定填写病历的行为为客观存在。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2025-05-13);2、《询问笔录(刘**)》(2025-05-15);3、《询问笔录(小玉)》(2025-05-29);4、《询问笔录(刘**)》(2025-06-17);5、瑞丽市丽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6、瑞丽市丽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7、刘**《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小玉”的病历资料复印件。9、《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门诊日志》复印件。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证据,我局于2025年7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瑞卫医罚告〔2025〕004号),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使用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人员独立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且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法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及《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责令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决定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瑞丽富滇银行德宏分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七十二条规定,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瑞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瑞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瑞丽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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