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某某
现地址:******
身份证件号码:*****************
2025年05月13日,瑞丽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对瑞丽市丽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刘某某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独立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经查,刘某某《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是2023年9月19日,发证机关是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签发日期是2023年10月31日,发证机关是瑞丽市卫生健康局,执业范围是外科专业,主要执业机构是瑞丽市丽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审批时间是2023年10月31日。现场调取一份名为“小玉”的病历资料,病案号20250***,主诉自觉咬肌肥大,影响美观。2025年4月5日17时30分,刘某某独立为名为“小玉”的患者注射了**U的(衡力)A-型肉毒毒素;2025年5月9日17时左右,刘某某再次为“小玉”全脸除皱(补打)**U的(衡力)A-型肉毒毒素,主治医师签字刘某某。
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刘某某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独立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的行为,构成了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独立从事医疗美容的违法事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2025-05-13);2、《询问笔录(刘某某)》(2025-05-15);3、《询问笔录(小玉)》(2025-05-29);4、《询问笔录(刘某某)》(2025-06-17);5、瑞丽市丽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6、瑞丽市丽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7、刘某某《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小玉”的病历资料复印件。9、《瑞丽丽制医疗美容诊所门诊日志》复印件。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证据,我局于2025年9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瑞卫医罚告〔2025〕005号),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刘某某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独立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违法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试行)》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责令刘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瑞丽富滇银行德宏分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七十二条规定,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瑞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瑞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瑞丽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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