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所有参加瑞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就诊后根据病情需要由二级转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原则上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均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正常享受直接结算及医保报销待遇。
二、为什么要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不符合转诊转院的
1.参保人不符合转诊转院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降低 5个百分点,即三级医疗机构(含省级及省外三级医疗机构)支付 55%。
2.参保人不符合转诊转院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住院的,大病保险赔付比例降低 5个百分点。
3.医疗救助对象不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一类人员:特困人员;二类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三类人员:低保边缘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深度困难职工;四类人员: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相对困难职工、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医疗救助待遇如下:(1)医疗救助起付标准:一类、二类人员不设起付标准,三类人员2840元,四类人员7100元。(2)支付比例:一类人员100%,二类人员70%,三类人员60%,四类人员50%.(3)支付限额:全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舍五入到千位。
(二)农村低收入参保人员符合转诊转院的
农村低收入参保人员符合转诊转院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住院的,大病保险赔付比例提高 5个百分点。
三、哪些情况不受首诊医疗机构限制,不降低报销比例?
1.对于急危重症、重性精神病、重度残疾、法定传染病等患者,就近、就急、就病情自主选择医保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
2.患者因某一种疾病经住院治疗后因同一种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复查等(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直接选择原就诊的医保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
3.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急危重症疾病,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的情况。
三、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州内转诊
由转出医院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二)州外省内、省外就医
1.线上备案。第一种是由本人备案;第二种是请他人帮助备案。备案渠道有5个: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外就医)、“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APP、云南医保网厅、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功能,按照步骤操作即可。
2.线下备案。通过打电话到参保地医保窗口或全省各级医保窗口备案。
参保人员办理了转院手续,应在7日内转入医疗机构住院。
具体政策详询瑞丽市医疗保险保中心:6996021,6996013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6996021 0692-3035778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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