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瑞丽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项目相关信息的公告

浏览量:4130    作者: 日期:2025/4/9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德政发〔2018〕26号)、《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管理的通知》(德建发〔2021〕10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瑞丽市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金融风险,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现将瑞丽市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一季度批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4个,分别为:

(一)瑞丽市湖湾小院子(3),预售证号:预许云字〔2025〕第(58)号,住宅54套,面积7954.89㎡;车位96个,面积4090.56㎡。预售范围:D3、B区地下室。项目位于瑞丽市卯喊路96号,目前B区地下室主体施工已全部完成,D3栋主体施工至地上六层。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号:(农行)2511027729200309119。

(二)瑞丽市万马珠宝博览馆(二期二标段),预售证号:预许云字〔2025〕第(68)号,住宅279套,面积35020.18㎡;车位179个,面积5773.92㎡。预售范围:8、9、14、地下室(共4幢)。项目位于瑞丽市卯喊路161号,目前7#商业楼正在进行地下室结构施工,8、9、14#楼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内墙抹灰工程。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号:(富滇)120692820030000002794。

(三)瑞丽市悦山居建设项目(1栋、2栋、3栋、4栋、5栋、6栋、8栋、11栋),预售证号:预许云字〔2025〕第(118)号,住宅284套,面积30265.5㎡;商业1套,面积56.33㎡;预售范围:1栋、2栋、3栋、4栋、5栋、6栋、8栋、11栋。项目位于瑞丽市麓川路北侧40号,目前1-4栋外墙腻子已刷,待门窗到货后安装,6栋已封顶,抹灰施工中,5栋施工至8层,8栋、11栋施工至5层。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号:(富滇)120692820010000004925。

(四)瑞丽市御景博悦,预售证号:预许云字〔2025〕第(178)号,住宅280套,面积27183.98㎡;其中:住宅162套,面积23210㎡;商业15套,面积1261.06㎡;车位103个,面积2712.92㎡;预售范围:1栋、2栋、3栋、4栋、5栋、地下室。项目位于瑞丽市弄莫路155号,目前项目已全部封顶,正在进行门窗安装施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号:(农行)24134601040014387。

二、商品房预售转为现房销售及办理现房销售情况

2025年度批准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3个,分别为:

瑞丽市北部新城五缘玉城一号地块一期(地下室车位)。项目位于瑞丽市麓川路东侧25米规划路南侧,已竣工验收备案。现售备案号:瑞现房备字(2025001号,地下车位:108套,面积3447.90㎡

三、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注意事项

瑞丽市对城镇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危害程度较大,影响房屋安全和建筑规划,处置原则为拆除,禁止下列行为:

1.侵占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违法建筑。

2.占用公共门厅、楼梯间、过道、采光井、通风井、管道井、屋面、底层架空公共活动空间等建筑共用部位的违法建筑。

3.未经审批在既有土地和建筑上擅自加(改、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即在合法建筑、合法土地上长高长胖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顶楼平台、露台上加建建筑、独立使用的庭院上新建、扩建建筑等。

4.擅自采用下挖等方式建设地下空间的。

前款所涉情形以外的,按《瑞丽市城镇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方案》规定,报经审查、现场验收(含可提升改造的)合格、实测登记后,可以保留,暂缓拆除。审查备案地点:瑞丽市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监管股)。咨询电话:0692-4142772。

四、购买商品房的温馨提示

(一)截至2025年3月底,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及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集美大厦(腾隆国汇城)、玺越大宅、科教产业文化园(阳光城堡)、国门公馆二期(国门水岸)、国际贸易中心、瑞都锦院(锦院温泉)、首创居、蓝城瑞丽国案中心、瑞丽东苑、祥成雅苑、瑞丽古城云栖、西门小区(书香学府)、古龙珠宝大厦、瑞城雅苑等项目。

(二)目前瑞丽市内未开发专门针对老年人养老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在宣传过程中禁止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提醒广大购房群众远离养老诈骗骗局,谨防利用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养老诈骗“套路”手法,诱导投资“养老”住房,交购房定金、认购卡享优惠、非法集资等涉嫌诈骗行为。

(三)购买预售商品房须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购买预售商品房项目时,须核实是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购房人通过扫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的二维码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和楼层范围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交易风险,购房人不可向开发企业支付预售金、诚意金、定金、VIP卡等任何形式的预购房款;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开发企业向购房人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涉嫌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

(四)认真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中对于商品房价款、交付条件和手续、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规划设计变更、商品房质量及保修、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前期物业管理等事项的约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人应谨慎辨别。

(五)慎重缴纳商品房预售款。交付房款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监管账户,不可直接交款至开发企业基本账户或者打入开发企业指定的其他账户内,否则当地住建房管部门(市行政审批局)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手续,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六)即时完成商品房买卖网签网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完成后向主管部门备案,购房人可通过“德宏州房地产管理微信公众号”、“德宏州房地产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合同网签备案进度,自行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七)严禁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购房人所购买的商品房,在项目竣工交付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前严禁转让和交易,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变更手续。

(八)开发企业不得在售房价外收取任何费用。新开发的项目在测算商品房备案价格时,需将房屋测绘费、数据包制作费、中介服务费、太阳能配套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办证服务费等费用计算在内。销售时除收取办理不动产证登记费(商业550元/本,住宅80元/本)以外,开发企业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代收应属于购房者个人自行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和印花税,已代收但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须立即清退。

(九)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购房业主承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由业主直接缴纳至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账号信息如下:(建行)53050173723600001290、(农行)24134301040006133、(中行)137275969900。购房人不得将维修资金、契税交至开发商或代办人员账户,否则所交资金无法得到保障。

广大购房群众在购房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现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涉嫌非法集资,请及时拨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部门电话 0692-4142772咨询、投诉、举报。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