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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严格控制香蕉种植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31952   作者:  日期:2020/10/26

瑞政办发〔20205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市直及省、州驻瑞各单位:  

《瑞丽市严格控制香蕉种植实施方案》已经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3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严格控制香蕉种植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从严控制香蕉种植规模,确保粮食供给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瑞丽香蕉种植现状

近年来,我市香蕉种植规模迅速扩大,据统计,截止201912月全市香蕉种植面积已达34210(水田26000亩、旱地8210)。香蕉种植后产生的弊端主要有:一是香蕉种植对土壤产生影响,在生长过程中,根系从土壤中吸收大量的营养成分,造成土壤中速效养分降低,种植户大量施用酸性化肥(亩施440—900公斤,是一般作物的10—20倍),导致土壤板结、酸性及土壤重金属过量、中微量元素缺乏;二是香蕉种植影响其他农作物,香蕉宿根在土壤中留存5—6年,致使土地复垦成本高,再种植其他农作物病害发生频率高,粮食作物空秕率高;三是香蕉种植污染环境,香蕉套袋、农用有机薄膜、大量农药包装物等残留物随地扔弃,对环境污染严重;四是大量的香蕉种植占用了灌溉条件较好的水田,已占全市水田面积的23%,且发展势头依然迅猛,严重影响我市粮食供给安全

二、从严控制香蕉种植的目的意义

从严控制香蕉种植规模意义重大:一是有效解决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造福子孙后代;二是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生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具体措施

(一)坚持科学规划。符合条件的乡镇、农场结合实际规划香蕉种植范围,划定山区、半山区作为规划种植区域需要报送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种植;原则上基本农田一律禁止种植香蕉,已种植的部分,限定五年内完成退种,各乡镇、农场要及时制定出台五年退种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绿色发展。凡在规划区种植香蕉的,必须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各乡镇、农场要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理念,大力发展具有瑞丽特色的无公害、绿色、生态有机农产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种植户为消费者生产提供绿色、安全、健康、放心的产品。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要加强农药、化肥、农用残留物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土壤肥力和香蕉果品农残的监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或种植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全面实行种植香蕉缴纳复垦保证金制度,确保耕地质量。凡是在瑞丽辖区内占用基本农田进行规模化种植香蕉或在种植规划区内新种植香蕉的,一律缴纳耕地复垦保证金。

四、基本方法和要求

(一)耕地复垦保证金的缴纳对象及范围

缴纳对象为在瑞丽市行政区域内,采用组培苗工厂化育苗等手段种植新品种香蕉的企业或种植户。零星种植本地老品种香蕉的业主不在缴纳范围。

(二)耕地复垦保证金收取单位及缴纳标准

1.耕地复垦保证金收取单位

土地出租方属乡镇管辖的,由所在村民小组负责收取,并上交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管理;属农场管辖的,由瑞丽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取。

2.缴纳标准

缴纳标准为每亩5000元(按5年计,1000//亩收取)。缴纳对象中已种植的企业或种植户必须于2021413日前交清;新种植的企业或种植户于申请种植批准之日交清(缴纳1次,有效期不超过5年)。

(三)耕地复垦保证金管理

1.乡镇:由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建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农场:由瑞丽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依据乡镇、农场制定的退种方案,由香蕉种植的企业或种植户按所在辖区要求的退种时间节点完成恢复承租地块性状(原貌、肥力、污染物治理等),然后提出验收申请,经乡镇、农场验收合格后,退还耕地复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退还耕地复垦保证金;拒不恢复承租地块性状的,由乡镇、农场使用其缴纳的耕地复垦保证金恢复地块性状。

(四)规划区种植要求

符合种植规划的按属地管理原则,报经辖区乡镇、农场逐级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租地合同,同时缴纳耕地复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