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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3959   作者:  日期:2021/10/28

政府办便签〔2021〕1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场管委,市直各单位,省、州驻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德政办函〔2020〕3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全面摸清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有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市各区、乡镇、农场。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1—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全市普查成果并报州直有关部门。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市普查领导小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瑞丽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普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普查领导小组决策的工作建议,督促落实普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向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不再另行发文。普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省、州普查方案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建设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强化工作举措,发挥行业主管作用,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普查各项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乡镇、区、农场管委职责。各乡镇、区、农场是本辖区普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省、州、市普查实施方案,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辖区的各项普查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本级财政保障为主,财政部门根据普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普查经费足额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此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对在普查中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级各部门具体实施的普查工作以方案为准。

附件:瑞丽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瑞丽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尹忠德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曹明卫  市政府副市长   

   长:蒋    市政府办公室信访督查员

姚国宏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彭    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段缅瑞  市民宗局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黄泳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白加宝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木然昶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保勇  市水利局局长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亚丽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正发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寸宏得  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国际贸易和金融工作局副局长(主持市发改局工作)

   市统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龚庆贤  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东宝  市气象局局长

陈恩华  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局长

王大双  瑞丽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廖光辉  姐告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思明  畹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高君来  市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司洪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姚国宏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司洪虎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