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卫生健康局

瑞丽市卫计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

浏览量:9053    作者: 日期:2018/10/14

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优化区域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科学编制区域卫生计生以及中医药发展规划,指导乡(镇)、区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报告法定传染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瑞丽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各级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用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7.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8.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培训制度。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开展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2.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防艾委成员单位对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关怀救助等工作,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胆探索“医联体”,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

2.大力推进健康扶贫政策落实

3.继续做好艾滋病和登革热等边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安全可控

4.扎实保障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5.积极落实“四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6.积极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7.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妇幼健康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年末实有人数34人,行政实有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

未统发退休人员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89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7.95万元,占总收入的99.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84万元,占总收入的0.75%。与上年对比情况增加33.48%,原因是2017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数较上年预算有所提高,部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6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82万元,占总支出的69.09%;项目支出608.92万元,占总支出的30.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49%,主要原因2017年度基建项目未结算,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在2017年度未支出金额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0.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9%,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后,2017年行政经费支出上大部分使用原计生并入的计生行政项目结余资金,所以基本支出相应的支出比例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2%,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后,2017年行政经费支出上大部分使用原计生并入的计生行政项目结余资金,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9.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上年对比减少10.61%,主要原因2017年度基建项目未结算,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在2017年度未支出金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缅甸战争边境维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原农场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以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83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6%,主要用于保障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13万元,完成预算的2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3.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的44.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是因公车改制,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44万元,下降22.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17万元,下降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3万元,增长31.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制,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万元,占24.39%;公务接待费支出11.44万元,占75.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3.6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和计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28%,因公车改制,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资产总额2390.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7.33万元,固定资产342.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2.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12.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90.16

2047.33

342.83

16

0

0

326.83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67万元,其中货物实际采购金额219.26万元,工程实际采购金额1.67万元,服务实际采购金额18.74万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8年10月,市卫计局(本级)开展2017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情况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 瑞丽市卫计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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