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23377    作者: 日期:2016/10/12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上级部门领导指导工作以及与相关部门协调各项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维护、路灯维修、绿化管养、城市的市容市貌管理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37万、维修费25万、过路过桥费1万、保险费12万等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加的原因: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市人防办并入我局,工作人员增加,工作职责增加;公务接待费随之增加,二是工作任务增加,工作用车增加,随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