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包括9个部门,其中包括市政府办公室、生物特色办、铁建办、接待办、信访局、产业督导组、工业园区办、金融办、老年文协)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州委组织,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3万元,参加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的云南省赴东北亚旅游促销团赴韩国、日本开拓赴滇客源市场参加“中韩旅游年”活动;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2.3万元,同比增加0.7万元,增加30%,费用增加原因:开拓赴滇客源市场需要,加强宣传力度。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82.39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507.78万元,同比下降25.39万元,下降比例为5%。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市相关部门人员到市政府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业务往来接待产生的费用。费用节约原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4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72.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府9个部门的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公车运行维护费76.27万元,同比下降3.81万元, 下降比例为5%。费用节约原因: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开支,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定点加油等制度。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