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03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市直各单位,省、州驻瑞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瑞丽市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国家、省、州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营造城市宜居、乡村秀美的城乡环境,根据《德宏州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瑞丽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建设“城市宜居、乡村秀美”的美丽瑞丽为主题,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依法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开展清洁家园百日行动,集中攻克一批影响城乡环境面貌的“脏乱差堵”难题,全面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巩固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阶段成果,不断改善城乡居住发展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级政府(管委)为辖区内清洁家园百日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行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省州驻瑞有关单位、村(居)委会具体负责推进落实。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主城区、乡镇、农场等集镇区、重要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景点周边村庄,以及省级规划示范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为重点,集中开展清洁家园攻坚战,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城乡基础条件和环境面貌短期内得到明显提升。
——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城乡群众投身百日行动中;充分保障居民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其参与城乡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在继续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及《瑞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确定的目标任务基础上,全面启动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利用100天的时间,对全市城乡环境来一次大扫除、大清理、大整治、大提升,使全市城镇脏、乱、差、堵以及各类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镇面貌明显改变;乡镇村庄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村容村貌美化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清洁家园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工作目标如期实现,特成立瑞丽市清洁家园百日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人员及职责为:
指 挥 长:杨 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杨仕勇 市政府党组成员、姐告管委主任
杨顺昌 畹町工委副书记、管委主任
杨勇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剑 市人居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成 员:张苗云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计局局长
杨明方 姐告管委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
郑统退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小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晓梅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兆月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彭 涛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普亚伍 市信访局局长
王亚丽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咏 市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黄 益 市扶贫办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唐腊端 市民宗局局长
陈恩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高洪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正发 市农业局局长
木然昶 市林业局局长
杨 金 市旅游局局长
姚月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姚承龙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 鑫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罗少曦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张春景 瑞建投公司总经理
寸时建 瑞丽供电局局长
仇应刚 云广网瑞丽支公司经理
龚毅芳 中国移动瑞丽分公司总经理
陈建军 中国电信瑞丽分公司经理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方案文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李剑同志兼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各专项行动,按月统计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指挥部的安排,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研究制定考核评分办法,组织开展工作考核验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城市环境整治
1. 整治城镇环境乱象。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取缔城镇主次干道、医院、车站、学校周边等主要场所占道经营的固定摊点、马路市场等;整治门前乱设摊、乱堆放以及违法占用道路、人行道、停车位的经营行为,取缔马路仓库马路工厂、马路洗车、修车点;通过源头监管、机动巡查、定点蹲守等方式严厉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超高、超重、超长车辆在城区道路上行驶,运输货物车辆未密闭覆盖等违法行为;加强广告牌匾治理,对街道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治理临时性宣传广告及悬挂物,对陈旧、破损的户外、楼顶、墙体广告牌进行更新,无规划设置手续或手续超期的予以拆除;深化“小广告”治理,对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居民区的“牛皮癣”进行拉网式、全面彻底清洗,落实小广告定点粘贴、城市“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大力整治绿化带乱搭乱挂、占绿毁绿等乱象,提升绿化景观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区、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 整治城镇环境卫生。全面开展车站广场、饮食摊点、集贸市场、废旧品回收站点、街巷院落、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对积存垃圾、卫生死角进行认真的摸底和清理,对整治后的区域制定出长效管理措施,做好清理整治后的管理和美化工作;继续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和“环境卫生清扫日”制度,组织辖区内各单位、社区、住宅小区认真开展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清运、大整治;加大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营力度,配齐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引导沿街单位、商户、住户规范收集、投放垃圾并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加大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力度,认真落实环卫作业标准,随时保持道路的清洁干净,确保垃圾桶内不满溢、无垃圾暴露;加强城市公厕运行管理,做到专人管理、按时开放,卫生质量达标。(责任单位:各区、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商务局)
3. 整治城镇河道沿线环境。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好江、河、湖水体的生态环境质量。对流经城镇的河道进行环境提升整治,严格控制污水超标排入,做到水体无发绿、发黑、发臭等现象;开展河道沿线乱占、乱建、乱排专项整治行动,清退违法占用河堤,拆除违法建筑,增加河岸、河堤绿化种植;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制,河道环境卫生有专人管理,定时清理漂浮垃圾和沿岸杂物,及时清除淤泥垃圾,保证水流通畅;通过整治,河道要达到水面无漂浮物,无蚊蝇孳生,岸边无违法建筑、无乱倒垃圾的标准。(责任单位:各区、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局)
4. 整治建筑工地。全面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全面治理施工扬尘,拆建施工必须配备降尘设施,规范设置施工场地隔离护栏,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不得拖带泥尘,不得抛、洒、滴、漏,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拆迁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建筑工地围墙涂刷生态环保、创卫、健康教育等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各区、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局)
5. 整治城镇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对现有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红绿灯进行全面清查、检修、整改;认真研究分析城市交通流量、流向,结合实际需要,新设置一批红绿灯、道路标志标线,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连贯,以及红绿灯故障、不清晰、转换时间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交通执法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强化动静态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车辆的管理,重点查处各种机动车辆乱行驶、乱停放、乱调头等行为;切实加强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禁止黄标车驶入城区,并完善黄标车限行标志。针对城市拥堵的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通过车流调控、加强疏导以及合理运用禁行、禁左、单行等措施,切实缓解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乡镇、农场)
6.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重点围绕城市“美化、绿化、净化、亮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对城区主干道破损路面、护栏、护坡、花圃、树围石、路沿石、垃圾桶(箱)等进行全面整修;加大行道树、花池绿篱以及其他绿化设施的管护力度,对城区园林绿化景观进行提档升级、增植补植,及时修剪、清理残枝落叶,清除绿篱、花池、花盆及绿地中的纸屑、烟头、果皮核、塑料袋等杂物和污染物;对城区的亮化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及时拆除破损残缺的灯箱广告;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上的电力、通讯等配套设施箱体进行清理整修、美化、净化;对老旧街区、住宅小区电缆通信线路进行拆装、规范整治,彻底解决“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商务局、瑞丽供电局、云广网瑞丽支公司、移动瑞丽分公司、电信瑞丽分公司)
(二)深入开展乡村环境整治
1. 整治村庄环境。全面开展“四清一增”行动:“清垃圾”。清理村内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同时,严格属地管理,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垃圾偷倒、乱倒行为的发生。“清杂物”。清理村庄巷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清残垣断壁。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清庭院。对农民家中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治理,清除院内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增加绿化”。充分利用乡镇、村庄闲置空地,运用适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建设“菜园、田园、果园、花园”等绿化景观,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责任单位:各区、乡镇、农场;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市农业局)
2. 整治集镇秩序。以“干净、有序、畅通”为原则,对集镇秩序、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大力整顿集贸市场内部环境,对乡镇集贸市场实行全天候动态保洁,并按需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场内场外产生的垃圾“随脏随扫、日产日清”。大力整顿占道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摊点的管理,引导占道经营摊点入市经营,对集市内的乱摆乱放的摊点一律取缔;加强沿街经营门店管理,各类经营物品不准悬挂式摆放在室外,有门店的不允许出店经营,占用道路面积的门头广告、摊点雨棚一律拆除。大力整顿以路为市阻碍交通现象,严禁各类车辆违法占道停车,乱停乱放及用车装载货物进行交易;严格交通秩序管理,大货车、小货车、三轮车等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站点停靠。大力整顿污染镇区路面行为,严禁占用集镇道路堆放砂石物料及施工机械,施工废水不得流向路面,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不得污染集镇道路。大力整顿垃圾广告及乱搭乱建,对集镇范围内的乱贴乱画、户外广告、“牛皮癣”进行集中清除;规范户外广告,对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标语牌、橱窗等要予以强制拆除。(责任单位:各区、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人居指挥部;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
3. 整治水体污染。全面落实“河长制”的部署要求,围绕水系畅通、河面清洁、岸坡整洁、水质提升的目标,以清淤、连通、控排、清洁为重点,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实现河道无淤积、无违法占用行为,水体无漂浮垃圾、无有害浮萍,河坡无垃圾杂物、无草堆柴堆。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村自然湿地保护,加大乱占、乱填湿地、河塘的打击力度,保持水面洁净、水质清澈、水岸整洁,解决好农村河道脏乱差、黑堵臭的问题。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审批、整治依规划、排污有控制、总量不超标”。(责任单位:各区、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4. 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加大对勐力村群众的环保政策宣传力度,做足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姐勒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杜绝种植、养殖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活动。进一步完善保护区标识、保护区交界处标识等水源地相关标识。严格按照水源林管理要求,强化管理,切实保护好水源林。加强姐勒水库保护区巡查,杜绝在水库内道路两侧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现象。(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勐卯镇)
5. 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原料化、基料化、饲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禁止乱堆乱抛和焚烧秸秆;大力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同时开展废旧农膜的集中拾捡清理活动,消除视觉污染;合理规划规模化畜、禽、鱼养殖场布局,加强对畜禽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加工作坊排污的治理,按照我市限养区和禁养区规范布局,对不符合养殖加工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鱼塘、养殖场、小作坊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治理或关闭,坚决杜绝畜禽粪便、加工废水未经处理达标直排河塘现象。(责任单位:各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6. 提升农村治污设施水平。按照省州既定的城乡“一水两污”及“厕所革命”建设目标,对照《瑞丽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实施细则》明确的项目计划,加快弄岛污水处理厂、姐相乡污水处理站、户育乡污水处理站、勐秀乡污水处理站建设及畹町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已开工项目工程进度;推进畹町镇、勐秀乡、户育乡、姐相乡垃圾中转站及18座乡、村公厕建设,全力补齐农村污水、垃圾、供水、公厕设施短板;同时,加快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和污水、供水、垃圾收费机制,确保设施建成后规范运行、发挥实效。2018年底前,实现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0%,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80%、所有自然村建立垃圾保洁员制度和垃圾收费制度,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80%, 40%以上的村委会所在地消除旱厕,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590户的目标。(责任单位:各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委农办)
(三)持续深入开展城乡“两违”治理
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联动共治、干部带头”的基本原则,在省、州现行“两违”建筑治理政策规定指导下,突出“四重点”(即:违法占用农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景区景点内的违建),实行“六先拆”(即: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脱贫攻坚和规划建设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对全市“两违”建筑进行集中整治。2018年底前,完成姐相乡、弄岛镇鱼禽混养违法建筑拆除,面积约2万平方米;完成姐告片区违法建筑拆除,面积约1万平方米;完成卯喊路与允当河交叉口新增违建的整治、拆除工作。至百日行动结束,基本完成乡镇集镇区、景区景点内,以及现有国家级传统村落、省级规划示范村、民族特色和旅游特色村的存量“两违”建筑查处工作,全市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20%以上;12月份针对村委会、社区、农场办事处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保洁员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业务培训,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实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各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
(四)全面提升路域周边环境质量
对市内重要交通干线周边的“两违”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集中治理。一般乡道两侧5米范围内,未取得相关土地、规划、建设合法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存在消防、抗震等建筑安全隐患,建筑风貌差、影响周边建筑及环境的“两违”建筑进行查处,对部分破旧建筑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实现国、省、县、乡道路周边城镇村庄可视范围内,垃圾倾倒、乱堆乱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各区、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瑞丽路政大队、市道路运输局、瑞丽公路分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卫生
彻底清理景区景点及其交通沿线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改善景区景点环境卫生状况,重点针对莫里、一寨两国、独树成林等景区加强清扫保洁;完善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符合标准的公共厕所;治理景区景点的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树立旅游业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各区、乡镇、农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实施步骤
本次清洁家园百日行动从2018年10月10日开始到2019年1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8年10月10—20日)。成立各级指挥部,制定下发《瑞丽市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要求、工作内容、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各乡(镇)、农场、村组层层部署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迅速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2月30日)。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督导单位做好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全力组织实施。
(三)考核验收(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10日)。各级、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在此基础上,市级组织有关单位对各级、各有关单位工作成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四)总结提升(2019年1月10日—20日)。认真梳理总结百日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症结,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重复出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市清洁家园百日行动指挥部要统筹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和任务分工,定标准、定时限、出政策、出资金、强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区、乡镇、农场是本辖区百日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分解,量化目标,细化措施,深入扎实地推进工作开展。市清洁家园百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加强工作督导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市实行责任分包制度,市级领导包区域、挂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组,农村干部包片区,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角。
(三)强化资金保障。努力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类资金用于支持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工作;尤其是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实施农村“一水两污”及公厕项目。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微信等宣传载体,开设汉、傣、景颇等多种民族语言版本的专栏节目,大力宣传实施清洁家园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对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亮丑力度,把提升过程,变为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群众的过程,大力营造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全员行动的强大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触动和影响周边群众,自觉担当文明行为宣传员,动员家庭成员和其他群众参与整治攻坚战;要担当环境卫生监督员,对乱倒垃圾、乱放杂物等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要深入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整治攻坚战过程中的各项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得到群众的认可,引导和带领群众改善环境、美化家园。
(五)突出长效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把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工作与脱贫攻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加快提升完善各级各类规划,用科学完善的规划来规范城乡建设行为、塑造城乡特色风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六)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纳入立项督办,适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暗访。指挥部办公室及各督导单位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实施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督查结果将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年度综合考评,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各级、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于每月底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并于2019年1月8日前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