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政办发〔2018〕77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1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18〕6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瑞丽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社会公益事业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转变观念,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现将瑞丽市2018年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组织保障。为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市着眼建立健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电子政务股承担,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充分保证了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切实有效进行。
(二)明确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18〕65号)要求,我市及时把需要公开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进行明确,并制定了《瑞丽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瑞政办发〔2018〕52号),要求凡是涉及脱贫攻坚领域必须公开;要求凡是涉及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必须公开;要求凡是涉及教育领域必须公开;要求凡是涉及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必须公开;要求凡是涉及环境保护领域必须公开;要求凡是涉及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必须公开;要求凡是涉及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必须公开;上级部门要求或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必须公开。
(三)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在广泛采取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等公开形式的同时,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充分利用各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涉及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相关信息,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脱贫攻坚领域公开落实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脱贫攻坚政策、规划,突出做好易地搬迁、产业就业、生态保护、健康、教育、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等扶贫专项政策、规划的公开工作,公开目标、任务、措施以及落实情况等信息。今年以来,公开信息78条,其中:扶贫专项政策4条,规划1条,落实信息简报73条,公开扶贫项目相关信息13条;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信息9条;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结果信息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1条,瑞丽江网站公开2条。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公开落实情况。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公开各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和对象认定、办理程序、资金管理使用等信息,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同时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隐私。公开就业救助对象人数、贴息贷款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培训补贴发放、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信息共67条,其中:公益性岗位公示22条,社会保险补贴公示6条,《云南省创业扶持政策解答·贷免扶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8年)>的通知》等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等相关政策文件公示20条,其他相关信息19条。
(三)教育领域公开落实情况。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一是加强教育政策的公开,将各阶段教育的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要信息及时公之于众,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晓权,积极为群众的教育决策提供政策和法规保障。二是加强人事制度的公开。对教师选优、普岗教师招聘、财政供养临聘人员招录、市内市外教师调动、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工作方案进行提前公开和告示,指定咨询热线电话。三是加强招生考试制度和相关事宜的公开。主要是将国家、省、州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及时公布(如高考制度改革),同时,将我市在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的具体方案提前告知,特别是加强边疆照顾分、当地少数民族照顾分、外来人口在本地(云南省)参加中高考、外来人口在本地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的相关规定的信息公开,为家长决策提供帮助。四是加强在脱贫攻坚、学生资助、建档立卡户帮扶等方面政策和信息的公开(财务和脱贫攻坚有专门网站)。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两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少小民族补助、建档立卡户子女两个全覆盖补助、职业教育补助、东西协作计划国家和地方补助、大学生学费代偿、优秀贫困高中生奖励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政府、教育局公示栏、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等)。五是加强教育信息动态措施的公开。对2018年教育系统(机关及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一些特色性的项目进行及时公开和报道。同时通过校安网对重大工程建设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六是加强重要信息报送。及时向德宏教育微信公众号、掌上瑞丽、德宏团结报等媒体报送简报简讯进行发表,2018年在德宏团结报共发布16条信息,向德宏教育报送信息20余条,发布10余条。2018年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信息180条,其中:工作动态120条,部门文件类4条,办事指南5条,其他信息51条。
(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公开落实情况。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增强公共医疗卫生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公开健康扶贫各项工作措施和成效、健康扶贫等相关政策信息共5条,包括:《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06号)、省人社厅《关于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促进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社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五)环境保护领域公开落实情况。以社会广泛关注为重点,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同时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环境质量信息主要包括城市空气质量监测以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及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等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1日,公开环境质量相关信息共计330条。环境专项治理信息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1日,公开环境专项治理相关信息共计5条。环境执法信息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检查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1日,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共计41条。
(六)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公开落实情况。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修订完善了《瑞丽市防震减灾局地震应急预案》;2018年6月,根据瑞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瑞丽市2018年高考实施方案》(瑞招发〔2018〕1号)文件要求和瑞丽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考工作会议的要求,制定了《瑞丽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高考期间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2018年截至11月,对瑞丽新建106项建设工程办理了相关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手续,办理事项均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防震减灾信息公开专栏公示。
(七)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公开落实情况。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职责、办公和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联系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免费开放和优惠开放项目等信息。公共文化体育行政审批类:瑞丽市文体广电局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除划转行政审批。即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的初审、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准印证核准、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的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核发初审、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核发、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的初审、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批、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项目。公共文化体育领域服务项目类:属公共文化范畴面向群众服务类项目,文化馆免开服务类、图书馆免开服务类、畹町文化中心免开服务类、姐告文化中心免开服务类、各乡镇农场免开服务类、南洋机工英雄纪念馆免开服务类、文物所(博物馆)服务类、体育场馆低收费免开服务类及各行业内服务类项目公开信息;公共文化体育领域活动组织审批备案、体育赛事审批备案、文物展览审批备案、图书类审批备案、各乡镇农场村级活动赛事备案等监管类项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管项目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等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类行业行政审批、监管处罚等313项信息公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乡镇):根据乡镇级公共文化免开工作职责,向群众公开培训、活动、赛事、公共场馆开放、公共图书、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体育类服务项目公开信息。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取得的成效
通过深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了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工作的监督和制约,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通过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单位内部逐渐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与内部管理相结合、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的制度建设体系,有效的促进了机关工作整体水平。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规矩意识普遍增强,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实现了机关效能的提质、提速。
(二)推进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工作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相衔接,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和服务职能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有力地压缩了行政权力的“寻租”空间。
(三)提升了单位干部社会形象。通过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权力行使的集约整合,依法简化了办理程序,规定了办结时限,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个别人员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信息宣传的力度不大,没有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宣传。
(三)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做得不够好,部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及时,出现过了时效才公布等情况,实际作用发挥受到影响。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学习,增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规范公开程序。认真清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完善公开目录,确保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推进,进一步规范程序、流程,真正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过问、研究部署,办公室牵头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