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垦改革发展土地方面政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为全面落实关于支持农垦改革发展土地方面政策的建议,2021年以来,瑞丽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瑞丽农场等单位,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如何落实建议。我们对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维护垦区稳定的若干意见》(云发〔2009〕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农场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1〕62号)及《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发〔2017〕1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市对于征占用农场土地的土地出让工作主要做法:一是针对征地补偿参照具体标准进行补偿,二是经营性项目占用农场土地一律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因今年接连暴发“3·29”“7·04”疫情,导致各项经济建设、政策工作滞后,加之目前上级文件未对“将占用农场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土地成本、上缴有关税费和各级计提后全额返还农场”具体作出明确和指导性操作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究并向上争取政策,待上级政府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后遵照执行。
2021年8月2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