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政办发〔2022〕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及省州驻瑞各单位:
《瑞丽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发〔2022〕44号)、《德宏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德宏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德地灾指〔2022〕2号)文件要精神,为做好瑞丽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结合瑞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一)分布。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破坏性强和群发性特点,常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瑞丽市地质灾害隐患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多数具有规模小、防治难度大、形成年代久远等特征,分布区域主要集中于勐秀、户育、畹町等山区乡镇一带。
(二)成因。瑞丽市属于低纬度高原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气候条件特殊多变,异常天气事件频发,地震发生可能性较大,地质灾害易发。气候类型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干湿季分明,降雨集中,汛期(5至10月)暴雨和单点暴雨频繁,高强度的降雨过程是激发滑坡、泥石流的主要诱发因素,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基础设施工程活动对地质工程环境的扰动增加,加剧滑坡、泥石流的活动和危害。
二、地质灾害预测
(一)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依据。
1.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一是从气候预测结果来看,预计2022年总降雨量1400毫米,截至5月中旬,全市总降雨201.4毫米左右,后期还有1100~1200毫米(8成以上)的降雨,降雨高峰集中在6~8月,强降雨极易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二是从我市的气候特点来看,每年5~10月汛期,集中了全年80%以上的降水量,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高风险时段。
2.根据防震减灾部门预测。未来几年云南省将进入地震活跃期,地震形势复杂。频繁地震,将使山体斜坡土地松动,岩石土层结构发生变化,山体稳定性下降,一旦遭遇强降雨,有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按照以往发生的次生地质灾害资料分析,5级及以上的地震极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3.根据2022年4月份对全市在册及各乡(镇)上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全市共有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76处(含新增隐患点1处,畹町镇芒棒泥石流)。其中:勐秀乡21个、户育乡19个、勐卯街道办事处8个、弄岛镇9个、姐相镇4个、畹町镇12个、农场管委3个。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55个)、崩塌(3个)、泥石流(18个)。按险情等级划分为:小型42个、中型22个、大型12个,威胁人口14166人,威胁财产71605万元。目前,瑞丽市共落实群测群防监测人员128人。
瑞丽市2022年汛期重点防范灾害隐患点及防治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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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灾害名称 |
灾害类型 |
灾害规模 |
灾害位置 |
威胁情况 |
汛期防灾建议 |
|||
|
乡 |
村 |
组 |
人口 |
财产 |
|||||
|
1 |
多牛河泥石流 |
泥石流 |
中型 |
勐秀乡 |
勐秀 |
合心 |
562 |
1000 |
雨情监测、群测群防 |
|
2 |
南京里村委会驻地片区滑坡 |
滑坡 |
中型 |
勐秀乡 |
南京里 |
南京里 |
550 |
11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3 |
等扎村委会驻地滑坡 |
滑坡 |
中型 |
勐秀乡 |
等扎 |
等扎 |
120 |
7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4 |
南管河泥石流 |
泥石流 |
中型 |
勐秀乡 |
勐秀 |
雷门 |
531 |
2500 |
雨情监测、群测群防 |
|
5 |
勐秀中学滑坡 |
滑坡 |
中型 |
勐秀乡 |
勐秀 |
高丽 |
120 |
2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6 |
勐典广过滑坡 |
滑坡 |
中型 |
勐秀乡 |
勐典 |
帮达 |
59 |
6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7 |
南京里小学滑坡 |
滑坡 |
小型 |
勐秀乡 |
南京里 |
南京里 |
78 |
3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8 |
勐秀乡等扎村高丽滑坡 |
滑坡 |
中型 |
勐秀乡 |
等扎 |
高丽 |
280 |
6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9 |
芒海河泥石流 |
泥石流 |
中型 |
户育乡 |
户育 |
广帕、尹山 |
640 |
3000 |
雨情监测、群测群防 |
|
10 |
弄贤德昂寨滑坡(工业园区) |
滑坡 |
小型 |
户育乡 |
弄贤 |
德昂 |
55 |
350 |
群测群防、应急处理、封闭影响区、临灾避让 |
|
11 |
明寨滑坡(含山区) |
滑坡 |
小型 |
户育乡 |
弄贤 |
明寨 |
42 |
3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12 |
麻科滑坡(电站洼边) |
滑坡 |
小型 |
户育乡 |
户育 |
雷贡 |
30 |
2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13 |
多牛河(广体、广允段)泥石流 |
泥石流 |
大型 |
勐卯街道办事处 |
姐东 |
广体、广允 |
779 |
6200 |
雨情监测、群测群防 |
|
14 |
贺老毛泥石流 |
泥石流 |
中型 |
勐卯街道办事处 |
姐岗 |
贺德 |
518 |
1635 |
雨情监测、群测群防 |
|
15 |
贺德滑坡 |
滑坡 |
中型 |
勐卯街道办事处 |
姐岗 |
贺德 |
150 |
5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16 |
帕色滑坡 |
滑坡 |
小型 |
勐卯街道办事处 |
姐岗 |
帕色 |
60 |
300 |
群测群防 |
|
17 |
勐秀小学教师宿舍区崩塌 |
滑坡 |
小型 |
勐卯街道办事处 |
姐岗 |
允岗 |
55 |
35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18 |
勐卯镇姐岗村贺汉滑坡 |
滑坡 |
中型 |
勐卯街道办事处 |
姐岗 |
贺汉 |
15 |
3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19 |
雷允分场二队滑坡 |
滑坡 |
小型 |
农场管委 |
雷允分场 |
二队 |
128 |
14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20 |
迎宾路滑坡 |
滑坡 |
大型 |
畹町镇 |
迎宾路 |
迎宾路 |
530 |
45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21 |
老年大学及工委家属区滑坡 |
滑坡 |
大型 |
畹町镇 |
建设路、民主街 |
建设路、民主街 |
620 |
200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22 |
国防街环东路滑坡 |
滑坡 |
中型 |
畹町镇 |
国防街 |
花桥路 |
400 |
650 |
群测群防、封闭影响区、临灾避让 |
|
23 |
民主街崩塌 |
滑坡 |
小型 |
畹町镇 |
建设路 |
交通巷 |
35 |
45 |
群测群防、应急处理 |
|
24 |
科马泥石流沟 |
泥石流 |
中型 |
勐卯街道办事处 |
芒林 |
科马 |
123 |
460 |
雨情监测、群测群防 |
|
25 |
菜芹坝滑坡 |
滑坡 |
小型 |
弄岛镇 |
等戛 |
菜芹坝 |
30 |
260 |
群测群防、临灾避让 |
|
26 |
合心滑坡 |
滑坡 |
中型 |
勐秀乡 |
勐秀村 |
合心 |
110 |
800 |
群测群防 |
|
27 |
芒棒泥石流 |
泥石流 |
中型 |
畹町镇 |
芒棒村 |
芒棒 |
245 |
1200 |
雨情监测、群测群防 |
4.近年来,瑞丽市公路、铁路、疫情技防设施、园区等开工建设项目较多,对地质环境扰动较为强烈,如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防灾减灾意识不强、勘察不充分、施工不规范、监测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论。
经综合分析,预计2022年瑞丽市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平稳,但汛前极端天气易发。地质灾害易发期为5月至10月,特别是主汛期(6月至8月)降雨高峰,若出现连续强降雨天气,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
(一)防治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贯彻“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救助、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灾前规避。强化隐患点基础调查排查和风险管控,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逐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理念融入国土空间与用途管控,从源头减轻风险。
(二)防治目标。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着力全面构建瑞丽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切实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完善“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四大工程,以隐患识别排查、风险评估和分级防控为主线,充分利用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评价资料,进行风险区域和防治区划。支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由“点”向“点面结合”转变;逐步建成新型高效的“群专结合,专群并重”监测预警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体系。以减少和有效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及灾害点
(一)202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一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主要集中在勐秀乡、户育乡、畹町镇山区及沿瑞丽市盆地北西侧边缘段冲沟、河流出口区域,为瑞丽市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中高发区;二是工程建设局活动频繁区,主要集中于瑞丽市城区周边低丘缓坡台地区、环山工业园区、畹町经济开发区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高,分布有一定规模挖填边坡,易产生滑塌灾害;三是重要交通干线及山区公路,主要为龙瑞高速瑞丽西至瑞丽东沿线、延长线至环山工业园区段、瑞章公路,公路沿线分布有大量高陡边坡,具备产生规模性滑坡灾害可能;四是山区村寨驻地斜坡区域,主要是农村建房开挖形成高陡边坡区,在全市辖区广泛分布,产生灾害具有规模性、隐蔽性强、突发性高等特点,需重点防范;五是部分矿山开采区及弃渣堆放区,受工程活动影响,矿山区域在强降雨及持续降雨天气情况下易产生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二)重点防范地质灾害点
根据目前全市辖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规模、稳定性和潜在危害程度,2022年全市需要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点有27个,具体防范措施建议详见表1,一般防范灾害点49个。每个地质灾害隐患需安排1-2名责任心较强监测人员,按相关要求对灾害隐患进行监测、巡查,所有灾害隐患点需要有明确的临灾预案,并针对受灾害威胁群众按户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和避险卡,对灾害隐患威胁区需设立明显警示标牌,同时对各个灾害隐患点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根据瑞丽市地质灾害以滑坡、泥石流灾害为主的特点,综合降雨趋势、地质环境条件、地震等综合因素分析,2022年度瑞丽市汛期降雨集中于5—10月,降雨量将占全年80%以上,气象年景中等偏差,降雨诱发灾害可能性中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5—9月,其中对日降雨量大于60mm时段,或连续降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80mm时段做重点关注防范。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瑞丽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履行好“全面防,全力救”的职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发展改革、工业商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旅游等部门,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本领域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隐患险情的排查、巡查、核查、监测,切实采取有力防治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本行业本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依法依规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等制。加强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督促检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农场防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汛期前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逐一进行检查,对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约谈或问责。对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保障能力。
1.严格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州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上来,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综合减灾意识,筑牢地质灾害防御网络体系,抓好临灾避险能力建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切实提高瑞丽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2.扎实做好“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街道社区及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部门,要紧盯“两陡”(陡坡、陡崖)及“三沟”(沟口、沟内、沟边)附近居民点、城镇和山区丘陵区学校、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公路、铁路沿线、江河沿岸重大工程建设区等重点地区和周边,扩大排查和动态巡查范围。通过乡镇、街道、农场、村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监测员、群众和干部职工广泛排查生活、生产区隐患,充分利用驻县联乡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体系,将大众排查与驻守专业技术队伍排查相结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进入汛期后,要根据防治形势加密排查频次,切实做好隐患风险评估和查漏补缺。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分类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区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标牌,明确避险相关信息,确定责任主体,编制应急预案,落实监测人员,明确受威胁区域、逃生路线和安全避险场所,确保第一时间采取转移避险、排危除险等有效措施。要加强监测员培训,加强过程跟踪考核,确保胜任监测工作。对拟核销和认定的隐患点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2〕101号)执行。
3.加强监测预警,着力提升监测预警水平。一是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制度。群测群防是在现实条件下,减少灾害损失最重要、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市、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群测群防责任,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日常考核监督管理到位。二是坚持人防技防并重。加强地质灾害易发高发区,特别是居民点、学校、工矿区、工程建设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地区的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熟悉环境、了解社情民情的特点,利用已经建设完成监测预警设备,强化与技防+人防监测预警体系的联动、通过监测设备的实时监控,结合群测群防员与驻县联乡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的巡查及响应处置,形成从监测到处置扁闭环响应机制,提高预警精度,提升监测预警及响应水平,切实保障好重点隐患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解决好“隐患什么时候发生”的核心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加强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严格蓉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沙及公路、铁路、水利水电、教育卫生等基础性、公益性工程设施建设和矿山、旅游等资源开发建设的项目,有关主管部门要负责督促责任主体做好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指导有关部门或责任主体做好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坚决避免不合理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有效保证有关人员和工程建设安全。四是自然资源部门与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进一步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尽最大努力提升致灾激发力何时何地出现的预报预警能力,强化提升短期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提高预警精度,畅通监测预警信息通道,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
4.切实强化临灾避让。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范措施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重点做好位于沟口、谷口、河道和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村寨、企业等生产生活区群众的临灾避让和管控工作,坚决避免出现群死群伤情况。一是及时组织灾前转移避险。对已排查出有重大险情的灾害隐患点,做到一点一方案,确保在出现强降雨、连续降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及时有序撇离、疏散人员,确保人员安全。二是加强重点隐患区管控。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严重的危险地区,督促有关单位坚决、及时心果断地转移所有应转移的人员,并采取管制措施,在危险解除之前,保证人员只出不进,做到把住、封死、控好。三是严防次生地质灾害。针对极端天气事件,密切关注降雨影呐范围和强度变化,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山洪灾害和地震灾害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四是妥善安排群众生产生活。应急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保障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做到有住处、有饭吃、有衣被、有水喝、有医疗、有学上“大有”,同时注意防止转移群众在危险解除之前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5.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作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抓好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做好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应急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指导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的工作职责,地质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承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安善处置灾情。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突发地质灾害预案,加强物资储备,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演综,为应急处置做好充分准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防震减灾、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互通联络,提高应对重大地质灾害的快速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6.深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充分利用调查成果。目前瑞丽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已完成,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项目马上启动,自然资源部门应与技术单位配合,充分利用调查结果,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
(三)加快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1.稳妥推进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急重优先、逐步实施,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一是组织户育乡多牛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勐卯镇贺南毛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勐秀乡贺老毛河泥石流治理项目预验收,并尽快向州自然资源局申请,争取本年度组织完成初验;组织户育乡南柄河泥石流治理项目终验;二是争取在年内完成2016至2019年度实施的17个小型治理项目终验工作,对已完工的项目安排造价公司进行结算,尽快组织2020年度7个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建设,三是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配合扶贫部门开展易地扶贫避险搬迁项目选址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组织专家系统开展培训工作。采取发放宣传画册、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干部群众、群测群防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临灾避让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确保汛期培训到位,进一步提高群众识灾、避灾、防灾的主动性和临灾自救能力。
3.切实强化日常应急演练。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2次以上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重点演练的区域为畹町镇、户育乡、勐秀乡、弄岛镇等地,让群众熟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安全避险场所,提升群众临灾应急处置能力。
4.落实防治责任,采取分类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工作力度,做到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对不宜果用工程治理、受威胁严重的人口聚集区或地质灾害风险大、群众疏散困难的地区,该搬迁避让的要坚决搬迁避让,新的移民搬迁安置点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提前落实好防灾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对险情等级高、威胁人口多、不宜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虑点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立项实施工程治理,最大限度保障受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内从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切坡建房等人为活动,要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其依法依规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灾措施。同时,要统筹协调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以及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着力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四)严格治理项目监管。
1.严格项目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要严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资金安排使用各个环节,确保实现工程治理目标和投资效益。一是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好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严格工程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项目监管,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康洁工程。
2.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特
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州政府下达《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财政部门对欠拨的资金本着应拨尽拨的原则,制定拨款计划,管好用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和专项资金。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和不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规范。
(五)严守汛期值班值守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原则5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速报、日报和月报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当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灾情及其发展趋势,上报情况须符合客观实际,避免隐瞒不报和随意扩大灾害损失等情况发生。对信息报送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能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或者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瑞丽市地质灾害防治各单位责任分工
附件
瑞丽市地质灾害防治各单位责任分工
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安排的建设项目,市自然资源局在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阶段应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对在项目建设中未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同期开展治理设施建设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验收;各企事业单位、各在建项目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相应治理责任。建立完善市、乡(镇)、村、组及群专结合群专并重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挂钩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的“联挂”机制,建立“气象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会商机制”,完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建设。组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值守,组织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核查复查、汛后复查。组织开展地质隐患点监测员、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村民小组负责人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灾险情发生时,组织技术单位开展应急调查、应急处置、快速有序临灾避险,组织技术单位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按《评估报告》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设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单位资质监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地质灾害异地避险搬迁项目管理;
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落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衔接德宏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德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德宏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德宏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德宏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德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德宏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德宏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三、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与自然资源部门合作,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加强对灾害现场的气象监测预报,为灾害的救援处置提供气象保障;
四、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山塘、水库、堤坝、河道等区域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指导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防治;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市域范围内道路沿线高陡边坡、滑坡及过沟过河道路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道路区应及时进行防范,必要情况下对道路进行封闭,督促因公路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灾害隐患进行治理;
六、市发改局:负责对负有主管责任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防范。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城乡建设过程中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负责管理建设活动中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和治理工作,对建设工程引发灾害责令责任人进行治理,严防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八、市防震减灾局: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加强地震预警预报工作,发生地震时,按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开展好相关工作,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供经修订后地震参数、灾害损失评估、辅助决策等信息。
九、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落实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督促新建学校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照报告负责落实防灾工程措施,普及师生地质灾害防范知识,负责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置;
十、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落实景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负责对危及景区安全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置;
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处置工作,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