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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8075   作者:  日期:2022/7/22

瑞政办发〔202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及省州驻瑞有关单位: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瑞丽市水利局委托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2022年6月10日,瑞丽市水利局以(瑞水规计许〔2022〕01号文)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行政许可,根据设计报告中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有关内容要求,为确保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的建设征地补偿工作,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维护建设用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瑞丽市城市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以创新治理的思想、要坚持将“回归自然”和“以人为本”相结合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建设征地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开发性建设征地方针,以对国家、对建设用地被征收人高度负责为准则,以全面完成安置任务为目标,以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教育广大项目区被征收群众识大体、顾大局,为解决瑞丽市河道治理有关区域工程问题,为瑞丽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思想动员、经济补偿、政府推动、法律保障”的原则,围绕省、州、市党委政府和项目建设规划的要求,建设“以人为本、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工程。紧紧依靠沿线乡(镇),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上下配合、齐心协力,认真做好辖区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妥善安置,快速补偿,保质保量完成征收任务,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本项目是省重点建设项目,同时也是我市的重点民生基础建设工程,沿线单位、群众必须树立大局意识,采取属地责任原则,由所辖乡镇全权负责土地征收工作,做到服从和服务于工程建设,不得因征收补偿问题影响工程建设。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设征地补偿按照补偿标准,以实际数量为准;征收面积以专业测绘公司测量的工程占用土地面积计算,线外原则上不予征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调整数量和补偿标准,严禁弄虚作假。

(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建设占地面积的丈量,地面附着物数量的测算、评估,必须遵循科学的计算方法依法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建设征地补偿工作必须做到依法办事,不得个人说了算。

三、组织领导

按照《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瑞丽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通知》(瑞政发〔2022〕11号文)的有关要求,成立了瑞丽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旺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局、市水利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事办、瑞丽供电局、各街道办、乡镇、农场负责人组成;明确了机构管理及工作职责。

四、工程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地点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姐相镇)。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本项目共涉及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3条河流的河道治理。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芒海河、南放河河道治理工程主要以保护农田为主,3条河道治理总长为5445米,其中南约河1200米,治理起点为与团结大沟交汇处,终点为顺哈村,南约河流经户育村,弄贤村,姐相顺哈村3个行政村涉及10个自然村,保护总人口0.85万人,耕地面积3.1万亩;芒海河585米,起点为丙东村南200米处,终点为与俄罗排洪沟交汇之处;芒海河流经户育村、暖波村两个行政村6个自然村,保护人口0.8万,耕地面积1.9万亩;南放河3660米,起点为哈允崃村东北,终点为俄罗村北。南放河流经户育乡弄贤村、姐相镇俄罗村两个行政村涉及3个自然村,保护人口0.56万人,耕地1.98万亩。治理河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南约河治理河长共1200米,新建浆砌石挡墙2179米,其中:左岸1020米,右岸1159米。新建坡脚防冲槽221米,其中:左岸180米,右岸41米;芒海河治理长度585米,新建浆砌石挡墙1170米,其中:左岸585米,右岸585米;南放河治理长度3660米,新建浆砌石挡墙7268米,其中:左岸3634米,右岸3634米。

(四)工程征地补偿投资概算

本工程建设征地总概算投资431.53万元。

五、工作目标

(一)完成时限

2022年9月20日前提供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用地征地成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征收基本情况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涉及瑞丽市姐相镇13个村民小组。其中:南放河涉及俄罗村委会板东、哈允崃、丙崃、哈允东、贺介、俄罗村民小组、丙东村、雷午8个村民小组。芒海河涉及俄罗村委会,弄选、丙东2个村民小组。南约河涉及顺哈村委会,芒约、广双、顺哈3个村民小组。

(三)征收任务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主要包含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本项目不涉及安置工作,主要为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工作。建设征地: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193.61亩,其中工程永久征地115.49亩,临时用地面积78.12亩,以实际征收面积为准。

(四)征收范围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范围主要包括河道两侧工程建设区和施工用地两部分。凡在工程建设规划批准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地上附着物及土地均为征收对象。每个工程点征地范围由市水利局根据工程设计文件确定。

六、职责分工

(一)本次工程建设征地工作,主要由辖区属地乡镇负责征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姐相镇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辖区的征地工作任务,市水利局积极协助配合。

(二)姐相镇负责做好被征收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当地社会稳定,完成辖区内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具体业务(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书、补偿款公示,并负责解释,负责兑付征收补偿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征收外业测量及地上附着物的数量成果,计算出每户补偿金额,补偿成果无误后,补偿协议到该村民小组完善签字、盖章手续。并将有关补偿协议送达市水利局审核无误后,向姐相镇财政所及时拨付补偿款,由姐相镇财政所统一兑付征收补偿款至农户。确保按期提供项目建设用地。

(三)市水利局主要负责配合好乡镇征收测量土地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在收到姐相镇征地工作开始通知后,水利局安排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现场测量征收土地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并在现场及时与农户核对测量数据,做到准确无误,并负责解释计算结果。

(四)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建设征地各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征占地工作。

(二)违法、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征收补偿;

(三)征收程序启动后,擅自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抢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补种、新种的作物不予征收补偿。

(四)在征收程序启动后,改变建筑物用途的,按建筑物原用途进行补偿。

(五)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拒绝领取补偿费的,征收部门可申请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被征收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拒不清理、搬迁的,由姐相镇人民政府依法提起诉讼。

(六)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参照《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本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期限内又不清理、搬迁的,由姐相镇人民政府依法提起诉讼。

(七)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本实施方案,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按期办理有关手续,保证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完成。征地补偿费,由瑞丽市水利局统一核拨给涉及乡镇、农场。由涉及乡镇、农场根据实际建设用地征收情况,进行具体兑现。

(二)征地过程,严格按照瑞丽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补偿标准执行。有关补偿文件如下:《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土地征收及青苗补偿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瑞政发〔2011〕289号)、《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瑞丽市土地征收及青苗补偿标准实施意见的调整补充通知》(瑞政发〔2012〕237号)、《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完善房屋拆迁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瑞政发〔2016〕119号)、《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陇高速公路瑞丽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瑞政发〔2016〕281号)、《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瑞政办发〔2017〕58号)、《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征收农用地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NO.092)。

九、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有关部门和项目沿线乡(镇)要从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宣传动员摆在征收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报道以及发布通告,召开动员会等形式,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确保工程如期开工建设。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征收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迫,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沿线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要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土地按时交付使用。

(三)严格落实补偿政策,确保群众利益。征收补偿费用要及时足额地发至被征收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不得有中间环节,不得克扣,不得拖欠,不得挪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征收拆迁的各类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严禁虚报、假报等欺上瞒下行为。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严明纪律,加强督查。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征收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征收工作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工程征地工作整体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严肃查处工程征收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以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注意事项

(一)注意途中行车安全,严格遵守所辖乡镇、农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严肃工作纪律,准时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就位;

(三)团结工作,不推诿扯皮;

(四)克服困难,所有征地工作必须在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确保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信息表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

河道治理工程征地信息表

 

整治河段

工程所在

乡镇

工程所在

村委会

工程所在

村民小组

备注

1

南放河

姐相镇

俄罗村委会

板东村民小组

布置长度3660

哈允崃村民小组

丙东村民小组

哈允东村民小组

贺介村民小组

俄罗村民小组

丙东村民小组

雷午村民小组

2

芒海河

姐相镇

俄罗村委会

弄选村民小组

布置长度585

丙东村民小组

 

3

南约河

姐相镇

顺哈村委会

芒约村民小组

布置长度1200

广双村民小组

顺哈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