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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7548   作者:  日期:2022/7/22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为提高河道综合防洪排涝能力,保护沿河居民生命财产和农田安全,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沿河居民生活的改善和提高,尽快实施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为确保本工程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的建设征地补偿工作,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维护建设用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指导思想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以创新治理的思想、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建设征地、防汛安全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开发性建设征地方针,以对国家、对建设用地被征收人高度负责为准则,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上下配合、齐心协力,认真做好辖区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妥善安置,快速补偿,保质保量完成征收任务,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本项目是我市的重点民生基础建设工程,沿线单位、群众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做到服从和服务于工程建设,不得因征收补偿问题影响工程建设。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设征地补偿按照补偿标准,以实际数量为准;征收面积以专业测绘公司测量的工程占用土地面积计算,线外原则上不予征收。

(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建设占地面积的丈量,地面附着物数量的测算、评估,必须遵循科学的计算方法依法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建设征地补偿工作必须做到依法办事,不得个人说了算。

四、征收范围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两侧工程建设区和施工用地两部分。由所在辖区乡镇牵头负责实施征收,凡在工程建设规划批准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地上附着物及土地均为征收对象。每个工程点征地范围由市水利局根据工程设计文件确定。

 

通知原文: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