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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8772   作者:  日期:2022/9/4

一、制定《瑞丽市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云建村〔2020〕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1〕95号)、《关于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农村危房和农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补助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云建村〔2021〕185号)、《德宏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德建发〔2021〕94号)要求,结合瑞丽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本《方案》的基本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成立瑞丽市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瑞丽市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目标任务。

2022年省、州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107户、农房抗震改造190户。根据各乡镇上报需求情况任务分配如下:1.畹町镇农村危房改造0户、农房抗震改造97户;2.勐卯街道办农村危房改造10户、农房抗震改造10户;3.勐秀乡农村危房改造26户、农房抗震改造26户;4.户育乡农村危房改造41户、农房抗震改造17户;5.姐相镇农村危房改造0户、农房抗震改造20户;6.弄岛镇农村危房改造30户、农房抗震改造20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基本原则。

一是住房以安全保障为主。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维修管护,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二是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三是改造以农户为主体。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四是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范围和对象

1.保障范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为全市农村地区。

2.保障对象。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三是农房抗震改造方面。主要支持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有意愿、符合云建村〔2020〕46号条件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四是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但已享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等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要求

1.改造方式。C级危房原则上应维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可拆除重建新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购置村内闲置安全农房、租赁、置换或补贴等方式解决安居问题。对无改造能力、自筹资金和劳动能力极弱的低收入群体,乡政府和村集体要通过兜底帮扶措施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2.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遵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中的改造质量安全要求,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标准。

3.面积标准。一是低收入群体拆除重建或新建: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的农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修缮加固:原则上以旧房面积为准。二是一般户农房抗震改。新建面积:符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要求。加固改造:原则上以旧房屋面积为准。

(五)资金筹集与拨付

1.资金筹集。坚持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每户1.2万元,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每户1.0万元。

3.资金拨付。严格按照云建村〔2019〕17号要求进行资金拨付,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拨付一户。

通知原文: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