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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浏览量:3906   作者:  日期:2023/5/31

瑞政办发〔2023〕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现将《瑞丽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进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促进实施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与干预策略,落实健康促进与综合防控措施,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强高危人群及高血压、糖尿病管理,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推进健康瑞丽建设。

(二)基本原则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将健康政策融入所有政策。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全市慢性病防治水平提升。

(三)具体目标

1.政策发展。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政策发展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成立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工作督导制度。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融入各部门规章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创建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将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同时纳入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创建办、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4.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市政府要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努力做到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卫生医疗机构)

(二)环境支持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建设,数量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健康社区建设由勐卯街道负责牵头;健康单位、小屋建设由市卫健局负责牵头;健康学校、步道、社团建设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健康食堂、餐厅/酒店、超市建设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健康主题公园、街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在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自助式健康监测点覆盖率达100%以上,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社区建设15分钟社区健身圈;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协办单位:勐卯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相关政策。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以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专题宣传

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开展专项活动

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勐卯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四)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提升二级及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局、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力争达70%,健康素养水平力争达2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及控制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勐卯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利用省、州、市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同时由市政府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八)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创建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阶段(2023.3.1-10.31)

制定出台全市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启动会,分解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和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创建措施,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组织督导工作,确保创建质量。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11.1-12.31)

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组织专家技术组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查缺补漏,并撰写创建工作报告,向省级报送申报材料,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评估阶段(2024.1.1-2024.1.31)

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方案各项指标要求,再次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创建工作及相关资料备查,邀请省级评估验收组到我市检查验收,力争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验收。

(四)巩固阶段(2024.2.1-2024.12.31)

巩固创建成果,推广先进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长效管理机制,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不断提高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成立瑞丽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尚腊边  市委副书记、市长兼瑞丽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喊    市政府副市长

 员:陈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亚丽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显翠  市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寸宏得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市残联理事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尹礼成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市人社局局长

杨舒伊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迎红  市水利局局长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市妇联主席

恩控翁吏  团市委书记

王维丽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段瑞昆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枝燕  市爱卫办副主任

   市卫健局副局长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白文婷  市文明办副主任

   勐卯街道党工委书记

   勐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政策,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工作会议,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慢病综合示范区创建办公室、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亚丽担任,副主任由杨宏伟、刘江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市卫健局、市疾控中心抽调,负责制定规划、方案和计划,及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每年组织相关部门至少开展2次以上联合督导,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通报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财政要安排创建工作保障经费,按照创建工作规划、计划及时给予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现有项目工作经费及已开展的工作整合利用,负责各自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的筹措,确需市财政给予保障的由各成员单位具体预算后报市人民政府按一事一议研究解决。同时,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创建工作,增加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各行业协会、社团作用,广泛动员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在社区中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组织,并在师资培训、宣传材料、劳务成本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信息管理,按时报送资料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履职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023年6月2日前按附件3要求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19116035357,邮箱1395267383@qq.com),加强创建工作信息资料的管理,按照工作任务分解及指标要求每月收集整理创建工作资料,撰写工作落实进度报告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一式两份,单位存档备查一份;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同时,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做好全市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按要求撰写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和总结。

(三)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各项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本部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防控措施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意见,由领导小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积极,推进不力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附件1:瑞丽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标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 附件2: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2019年修订)

 [附件: 附件3:瑞丽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系员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