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瑞丽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为便于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瑞办发〔2023〕16号)中“管慢病”专项行动,依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于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一)政策发展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成立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经费预算执行率10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
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抽取5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4.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市政府办)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3)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机构)
(二)环境支持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型环境。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牵头单位:健康社区建设由勐卯街道负责牵头;健康单位建设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健康学校建设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建设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型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牵头单位:健康主题公园、街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健康小屋建设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健康超市建设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监测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监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设备完好率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勐卯街道办事处)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勐卯街道办事处)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全市各类教育学校)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禁止烟草广告。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市爱卫办)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专题宣传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
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全年至少6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开展专项活动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
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
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牵头单位:勐卯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
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牵头单位:勐卯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四)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提升二级及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
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 2 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机构)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机构)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力争达70%,健康素养水平力争达2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勐卯街道办事处)
(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勐卯街道办事处)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学生健康体检率≥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5)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控制率。
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1)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勐卯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①死因监测;
②慢性病与营养监测;
③肿瘤随访登记;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八)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创建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新旧文件差异
瑞丽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原实施方案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室字〔2021〕2号),现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型环境建设指导方案(2019年修订)》(中疾控慢病发〔2019〕96号),2022年印发的《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涉及领导小组成员变更,在原方案的基础上对相关部分做了修改。
(一)实施步骤(位于方案第四部分)
原方案:
1.创建阶段(2021.3.1-10.31)
2.自查整改阶段(2021.11.1-12.30)
3.评估阶段(2022.1.1-2022.1.31)
4.巩固阶段(2022.2.1-2022.12.31)
修订后方案:
1.创建阶段(2023.3.1-10.31)
2.自查整改阶段(2023.11.1-12.31)
3.评估阶段(2024.1.1-2024.1.31)
4.巩固阶段(2024.2.1-2024.12.31)
(二)保障措施(位于方案第五部分)
变更部分包括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组 长:尚腊边 市委副书记、市长兼瑞丽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喊 顺 市政府副市长(原:杨谋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 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原:张国斌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亚丽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原:姚月媛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市爱卫办主任)
何显翠 市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原:吴宏 市财政局局长)
寸宏得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原:王亚丽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俊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 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原:彭涛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金 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 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原:岳三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桢 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市残联理事长
也 美 市民政局局长(原:罗毅 市民政局局长)
王 婷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原:龙深林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尹礼成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陈 超 市人社局局长(原:姚淑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舒伊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原:杨金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迎红 市水利局局长(新增)
黄 奇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新增)
郭 丽 市妇联主席(原:王婷 市妇联主席)
恩控翁吏 团市委书记
王维丽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新增)
段瑞昆 市公安局副局长(原:寸代鹏 市
公安局副局长)
林枝燕 市爱卫办副主任(新增)
刘 江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新增)
刘 邦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白文婷 市文明办副主任(原:林素玮 市文明办主任)
彭 涛 勐卯街道党工委书记(原:岩甲 勐卯镇政府镇长)
罗 毅 勐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新增)
领导小组下设慢病综合示范区创建办公室、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亚丽(原:姚月媛)担任,副主任由杨宏伟、刘江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市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抽调,负责制定规划、方案和计划,及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三)任务指标体系维度及权重分值变化(位于原方案附件1)
|
|
分值 |
分值 |
权重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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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发展 |
45 |
60 |
增大 |
|
二、环境支持 |
50 |
35 |
降低 |
|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
|
20 |
单独列出 |
|
四、体系整合 |
30 |
30 |
|
|
五、健康教育与促进 |
28 |
20 |
降低 |
|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
87 |
70 |
降低 |
|
七、监测评估 |
30 |
30 |
|
|
八、创新引领 |
30 |
35 |
增大 |
|
合计 |
300 |
300 |
|
(四)健康支持型环境建设指导方案变更(位于原方案附件2)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型环境由原来的9类变更为12类,具体变更如下:
原方案: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一条街和健康主题公园共9类;
修订后方案:包括健康加油站/健康小屋、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超市(新增)、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团(新增)、健康社区、健康家庭(新增)、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街区(变更),共12类。
五、专业术语诠释
(一)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一般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是影响我国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国内外实践表明,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社区行动是防控慢性病的有效策略。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的精神,加快我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推动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是为落实《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全民健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有关精神,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有效控制代谢类疾病的危害及其危险因素水平,由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发起的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活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