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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浏览量:4367   作者:  日期:2023/7/11

2023年7月11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公布实施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瑞丽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编制了《2023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由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承办,主要涵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政府定价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收集归档。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