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瑞丽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瑞烟专规〔2023〕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已印发,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依据说明
为规范和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建立良好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规定》。
二、主要措施说明
《规定》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烟草制品零售店遵循依法依规、便民服务、市场导向、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原则,并结合辖区内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经营需求、区域规划、政策支撑等因素进行规划。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限制类型包括距离限制、小区域总量限制、总量+距离限制、法定不予许可情形和特殊情形五种类型,适用于瑞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管理。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该文件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2月5日由瑞丽市烟草专卖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2023年2月13日征求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形成《德宏州瑞丽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2023年2月24日召开听证会,2023年2月27日组织专家论证,2023年2月28日进行部门合法性审查,2023年3月1日由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网发布3号公告向社会公布听证结果。2023年3月2日,德宏州瑞丽市烟草专卖局《德宏州瑞丽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店合理布局规定》在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已于2023年4月2日施行。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3年3月2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4月2日,施行期限自2023年4月2日至2028年4月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