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兆月、韩启安、李俊红、王安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停车让行人交通法规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十分感谢您对瑞丽市公安局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为了确保提案办理质量,市局对提案办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专班研究提案办理事宜。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案由
《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停车让行人交通法规的建议》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从立法的角度考虑,在同等通行条件下,行人具有优先路权,体现了生命至上的理念。对于违反该条规定的机动车如何处罚,有关交通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第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大,疫情过后,道路交通流量比较大,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市区道路车辆密集,行人在正常通过路口时,会遭遇右拐、或左拐行驶车辆的阻挡,给行人通过马路造成困难,也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潜在风险,瑞丽市虽然在人民路(农业局段)姐岗路(华丰段)等少数路口安装监控机动车停车让行人的录像设备,但是总的来说在我市道路上,车让行人,还是一个执法的薄弱环节,机动车驾驶员有人也不遵守该法律条文。交通文明是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市作为现代化国际口岸城市和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目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级双拥模范示范市,理应成为遵守、执行交通法规的模范城市。建议在我市区严格执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交通法规。建议:
(一)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移动通信工具等媒体,大力宣传“机动车停车让行”等交通法律法规。在道路沿线,设置宣传牌、标语等,在交叉路口设立宣传教育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车辆驾驶人、行人等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了解和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二)建立有效的技术手段。在加强交通法规教育的基础上,在部分重要路段的交叉路口安装现场执法的摄录设备,对不停车让行人正常通过的违规车辆进行摄录。在确保交通信号设施有效、科学、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行人过街信号灯配时,增设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在斑马线前,科学增设“礼让行人”提示标志。
(三)严格现场执法。对“机动车停车让行”交通执法常态化。像公安交警部门治理酒驾、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等一样的常态依法严管,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倡导文明出行。通过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活动。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保护行人的权益,减少事故的发生。着力推动“机动车停车让行”成为一种凝聚广泛共识的瑞丽习惯和瑞丽文明,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办理情况
为了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科学、有序,顺利完成,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支部专题研究办理事宜,按照五定要求,制定了时间表,明确了责任人。现就有关情况向各位委员汇报:
(一)不断强化斑马线礼让行人宣传工作。一是结合减量控大工作定期安排警力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驾校、社区,并在违法、事故处理及车管服务窗口和城市主要路口,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承诺签约,以及利用“双微”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法律规定。二是引导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过街通行规则。自2018年7月起,市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就走上街头,开展针对过往行人、驾驶员的安全劝导活动。活动旨在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意识,使其深刻认识到文明交通、保障安全的重要性,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良好交通环境。主要采取向过往行人、机动车驾驶员发放礼让斑马线文明出行内容的宣传资料的方式,把斑马线真正创建成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线。
(二)教育和处罚充分结合。在宣传基础上,按照《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244—2015),在重点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推广应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全天候严查严管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市局交警大队积极争取资金建设取证设备,在人民路中段设置两套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设备于2019年4月10日启用。至今已处罚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2963起。处罚标准为罚款150元记3分。
(三)推动重点车辆和单位示范作用。结合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从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等重点车辆入手,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运输企业、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开展带头礼让主题活动,教育引导重点车辆驾驶人遵守让行规定,率先示范引领。对重点车辆违反让行规定的,通报所在单位,进行内部教育。
(四)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经咨询有关部门,设置不礼让行人抓拍设施单向需要1个900万生态环保相机,3个环保灯,配1套标志牌,杆件及基础相关配件。单向费用预计在6.5万元左右(不包含电费,网费),双向13万元。今年市局已经向市政府提交了增拨道路交通管理辅助设施经费的报告,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同意每年拨付200万元经费用于道路交通管理辅助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市财政资金尽快到位,优先在学校等路口逐步增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修复损毁的交通标志标线。
(五)目前我市交通安全形势。截至2023年4月,全市驾驶人保有量115721人,机动车总数152750辆。其中:汽车66123辆,占机动车总数43.29%;摩托车81943辆,占机动车总数53.65%;农用运输车28辆,占机动车总数0.02%,挂车560辆,占机动车总数的0.3%。2023年1月至4月,瑞丽市辖区共接交通事故报警2653起,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0起,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551元,与上月环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17.65%;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9.09%;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22.22%;直接财产损失增加1600元,上升23.02%。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9起,上升81.82%;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50%;受伤人数增加6人,上升120%;直接财产损失增加3951元,上升85.89%。从统计数据来看道路交通管理压力剧增,交通供需矛盾突出。
三、下一步计划采取的措施
(一)保持提案工作办理跟进节奏。瑞丽市公安局将按照提案办理工作要求以及既定方案,明确专人定期定时跟进落实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圆满结束,落到实处。确保交通管理问题真正得到落实并长期坚持。
(二)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提高服务能力。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守好服务群众“主阵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树“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着力强化精准化防控、社会化治理、智慧化应用、优质化服务、高效化保障。二是结合实际深入挖掘潜在的警力资源,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勤务运行机制,靶向施策、精准管控,从根本上解决工作当中失控漏管的问题。
(三)进一步坚持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以筑牢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为主线拓展宣传阵地。积极推动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识,让礼让斑马线深入人心,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大力宣传曝光不礼让违法典型案例,发挥宣传软实力,强化警媒联动,利用主流媒体、户外LED大屏等方式,集中宣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危害,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引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礼让。
最后,再次感谢王兆月、韩启安、李俊红、王安琪委员对瑞丽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希望瑞丽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今后还能够继续得到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
瑞丽市公安局
2023年5 月1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