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龙昌等2位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清理整治瑞丽市新光路延长线华丰市场段灯箱广告的建议》第38号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涉及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回复。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光路延长线华丰市场段属于小区内部道路,该道路上的灯箱广告为华丰市场开发初期由物业公司出资建设、管理的广告牌。目前,由于华丰市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导致跨路广告牌,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二、工作措施及计划
1.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户外广告整治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17】号)要求,发放拆除通知书,责令华丰市场的管理方(施工队)限期拆除广告牌。
2.经过多方联系,找到华丰市场管理方,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后,该物业公司承诺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完成整改修复、更换破损或陈旧的广告牌,消除安全隐患。如果在期限内不拆除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程序进行强制拆除。
衷心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