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浏览量:4312   作者:  日期:2023/9/18

瑞政办发〔2023〕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瑞丽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有关部署,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围绕“特色兴农、开放兴边、彰文兴旅”,做精一产、做大二产、做活三产,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消费领域质量痛点,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新产品、新业态蓬勃发展,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改善,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1%,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达到9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助力消费品提档升级

1.提高特色农产品质量水平。聚力特色兴农,强龙头、兴业态、树品牌,建强农业支柱。以绿色生态为引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慧农业,以安全、绿色、品质、高端为导向,促进农产品提质升级,以“三品一标”为基础,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农业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严控农产品农兽品残留超标问题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风险监测、绿色有机认证,培育一批独具特色、绿色生态、优质安全的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品牌和产业集群,促进瑞丽特色农产品高端化、优质化,迈向价值链高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提高食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提高肉类食品、白酒、谷物及粮油产品质量,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药品监管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监管创新,增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靶向性。保持冷链食品严管态势,严防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瑞丽海关、畹町海关)

3.提高优质消费品供给。深入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利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加快消费品迭代更新,重点发展具有个性化、时尚化的工艺品、日化用品、纺织服装、木竹制品及家具制造、橡胶制品及塑料加工、造纸和纸制品、棉纺产品等消费品,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消费品自主品牌。强化质量问题突出治理,加大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4.提高特殊消费品安全性。扎实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监管,提高药品、疫苗、口罩、消毒液、防护服及帐篷、被服等产品的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提高建筑工程品质。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健全以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工程质量评价机制,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强化房屋建筑关键部位和工序质量安全管控,严格房屋装修用料、施工工艺质量安全管控,探索推进住宅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质量监督、主体责任、建筑材料、工程验收和备案、质量承诺、质量保修和质量投诉等信息公示制度,打造高品质美丽县城。加强绿色建材、抗震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使用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开展重点领域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治理,督促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及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助力“开放兴边”园区工业支柱

6.提高产业基础质量保障水平。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园区经济、资源经济。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推动绿色能源、新型材料、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重点领域质量攻关和技术研发,充分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构建瑞丽特色的现代测量体系,提升测量能力和水平。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企业参与冶金、纺织、林产工业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新材料质量竞争能力。推动水泥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实施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依托国家科技专项、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建设出口型装备制造基地,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补链强链,完善和延伸产业链,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提高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发展质量控制与全产业链追溯、个性化定制、产品差异化创新、线上销售和服务等新模式,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围绕提质增效、绿色降碳、安全生产三大主题,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推广,围绕新材料、生物技术、医疗器械、数字技术等前沿领域,推进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推动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支持和鼓励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等研究制定支撑数字消费的服务标准,支持直播电商、虚拟产业园等新业态新模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和跨境智慧物流中心。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提升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助力服务品质提升

8.打造高品质生活服务。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和活力街区。加快培育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商贸服务、餐饮住宿等生活性服务企业,发展不同模式高端养老服务、健康养生服务、冷链物流等服务,推进线上线下生活服务融合发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德宏州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推进物业融入社区治理。推动瑞丽餐饮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以民族特色菜肴和特色小吃等为突破口,打造餐饮品牌,推进“明厨亮灶”,提升外卖餐饮品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现代化餐饮体系。聚力彰文兴旅,大力发展休闲经济,实施“旅游+”“+旅游”行动,推动文旅发展方式转变、产品转型、服务转优,建强文旅产业支柱,打造国际知名四季康养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

9.打造专业化融合化生产流通服务发展。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以现代服务业与高原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导向,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服务。加大对冷链物流、绿色货运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10.打造公共服务效能。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全覆盖。加强城乡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养老、托育服务提升工程,推进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促进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督促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公示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助力质量变革创新

11.加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围绕科学前沿、国家、省、州、市战略需求,加强各类创新平台的有机衔接和相互支撑,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引导和培育企业积极参加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引领质量提升,支持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应用,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带动中小微企业推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充分发挥央企、国有大中型企业主力军作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瓶颈”问题。积极推广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推动企业产品质量和效益双提升,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围绕提质升级和产业转型,加快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应用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投入,鼓励社会各方共同推进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建设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机构,推动在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治理领域的集成应用。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集成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要素资源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应对和信息服务,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瑞丽海关、畹町海关)

14.加强品牌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支持品牌培育,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加大企业品牌保护力度,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打造瑞丽竞争力企业品牌。深入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工程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加强工业质量标杆遴选活动,实施一批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品牌保护和海外维权,指导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5.加强劳动者质量素养。加强质量学科建设,健全质量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机制,推动将质量内容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质量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和技术服务。推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旅游、家政、养老、育幼、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保障。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领导,将所需经费按照规定申报预算,并予以保障。健全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落实企业质量提升活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分类引导农业、工业和服务业领域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现代化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改进质量监管方式,认真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质量共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市国资委,瑞丽海关、畹町海关)

(三)加强考评示范引领。各部门要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组织参与省级以上质量奖评选,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在产业集聚区创新激励举措,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激励,加强质量提升成效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品牌和质量强市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强市办)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强市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附件

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序号

重要指标

现状    (2022年度)

2023-2025年度指标分配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1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70%

80%

80%

91%以上

2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9.20%

97%以上

97%以上

97%以上

3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6.73%

97%以上

98%以上

98.5%以上

4

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

90%以上

90%以上

90%以上

90%以上

5

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75%

75%

78%

80%